那个注定要位极人臣的女人 第138节
第九十一章
同一时刻。
皇宫外。
一青年从皇宫禁门出来。
他年纪不过二十出头, 却已身着朱红色官服,腰挂锦绶玉佩,一看便知年轻有为, 若不是在朝中有贵人器重, 绝无可能在入仕三年内便身着此华贵之色。
只是,这青年貌如冠玉, 是一副矜贵长相, 眉间却始终浅浅蹙着, 仿佛有心事一般。
他缓缓从禁门中走出,早已恭候在路旁的小厮连忙上来迎他,为他撩开车帘, 等他上车。
这时, 却听一人从后面追上来,急急唤道:“秦大人!秦大人!秦皓大人!”
秦皓定住动作,回过头来。
追上来的官员年约二十七八, 比秦皓年长,但身上穿得仍是青色官服,品阶在他之下。
秦皓认出此人是刚从别处调到御史台来的主簿, 便友善地问他:“何事?”
那人惶恐地作揖道:“没什么大事,只是在远处见到侍御史大人,觉得过而不揖非礼也, 前来与大人打个招呼。”
秦皓一顿,对他颔首。
这种事情, 他这两年也见得多了, 不少小官员都会想在上司面前混个脸熟,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助益。
秦皓对此见怪不怪,也没放在心上, 对对方点了下头,便转身上了马车。
那小官好像还希望与秦皓寒暄几句,但见秦皓态度冷淡,不敢做得太过以至于烦人,便恭敬地送别了秦皓的马车。
不久,待秦皓走后,与他同行的好友才走过来,问他:“那位就是秦皓秦大人?”
小官颔首。
好友当即感慨道:“真好啊。大家都是同一年中的进士,现在看来,唯有秦大人走得最顺最快。咱们大多数人还在七品以下的官阶苦熬,他第一年就当了监察御史,第二年派出去巡查一圈,就算有了实绩和阅历,今年直接升到从六品侍御史,还破例赐予五品朱红色官服,就算放眼方朝,也是风头无两了。”
好友这话,语气里未免泛了几分酸意。
其实那小官也是这样想,但是对自己的上级,还是收敛了几分,免得落下话柄。
他相对温和地道:“秦大人毕竟是当年的探花郎,进士及第,又是名门出身,起步就比我等高了。更别提他还拜了齐相为师,如今是齐慕先大人的得意门生,连先皇都对他印象深刻,没事就邀他去垂拱殿喝茶下棋,这等殊荣,还有谁有呢?”
二人共同感叹了一番。
这时,那好友又问起道:“对了,听说这秦大人,也有二十好几岁了,如今事业有成,但却还未议亲,可是真的?”
小官回答:“真的。”
好友奇怪地又问:“那小妾呢?红粉知己之类的?”
小官又答:“没有听说。这秦大人生活挺简单的,白天来宫中做事,晚上就回家里,连席宴都很少参与。”
其实,秦皓侍御史至今未婚,在梁城官员里,着实也是件稀奇事。
秦家是书香门第,秦皓正值婚龄,且事业正佳,怎么看都没有不成亲的理由。
而且,梁城里如今盛传“生子无数,不及秦家一郎”,这说得就是秦皓。
人人都瞧得出他前程似锦,兼之秦皓相貌出众,人品在梁城也有口皆碑,可谓各方面都很出挑,有不少显贵人家都有意与秦家结亲,只是不知为何始终没有人正式定下来。
方朝早婚盛行,即使是男子,二十左右也已经大把成婚。
秦皓这样的,实属有点特立独行。
且他早已金榜题名,早年那个“大丈夫志存高远,应以学业为重,婚事不急于一时”的理由也不太用得了了。那么,这样一个人为何还久久不议亲事,看起来着实谜团重重。
那小官道:“不过,我听御史台的人说,侍御史大人素来克制,唯有一次,不知为何望着杏花喝醉了酒,在酒后吐露出,他曾经有一次,差一点点就定亲了。”
好友奇道:“原来有过一次!那为何后来没有下文了呢?”
小官说:“那就不清楚了。本就是酒后之言,说得糊涂得很。那些人本想趁机问出来的,但秦大人的口风出乎意料得紧,连昏了头都没有说出口。后来酒醒以后,他就跟没事人一样,照旧工作,看不出任何苗头。
“只是在那以后,听说秦大人对酒更谨慎了,再没喝醉过。”
*
另一边。
秦皓坐在马车里,读书读不进去,便索性放下书卷,往窗外看去。
说来不巧,马车途径之处,正有一棵杏树。
杏树是先开花后生叶的树木,时值春暖,花苞早已结满枝头,此刻一个接一个鼓鼓囊囊,含苞欲放,随时就要到花开如雪的时候。
这本该是令人神往的美景,可秦皓骤然望见杏花,却是目光一凝,双手不由自主地握紧了书卷。
谢妹妹与那个萧寻初成婚,就是在杏花盛放的季节。
他忘不了,在那个落花缤纷的时节,他眼看着自己自幼倾慕的谢妹妹,在鼓乐声中,被一顶花轿抬进萧家。
杏花明明每个士子都喜爱的、金榜题名时盛开之花,可唯有他,那以后,就不太见得了杏花。
至今,已快三年。
秦皓闭目凝神,想要驱散内心的烦躁。
说实话,木已成舟,他再怎么难过,也无法改变当年的结局。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人应该向前看。
只是多年情谊,如何想忘就轻易忘得了?
他每每合上眼,看到的仍是谢妹妹清冷的模样,看到的仍是她当年那浅浅一笑。
既然无法释然,那又何必硬是娶亲,再拉一个无关之人入局,反要耽搁其他人。
但也正是因此,他无法克制自己对萧寻初的敌意。
想要赢他。
想要赢他。
想要远远将他甩在身后,想要证明自己能做得比他更优秀。
想要……让谢妹妹知道,自己远比她现在的夫君更为出色。
事实上,只要识时务一些,选择投靠正确的人,有恰当的刻苦努力,兼之适当的曲意逢迎,他确实能够做到。
除了齐相的儿子齐宣正,他是同一批中进士的人里,第一个穿上朱红色官服的。
哪怕是萧寻初这个当年的状元,也没有他快。
诚然,先前听说当今圣上忽然关注起“萧寻初”这个人,还将“他”提拔为大理寺丞时,秦皓的确有些许意外之感。
他是从六品,萧寻初的新职务也是。
不过,纵然是平级,侍御史的实权和职权范围都是要大过大理寺丞的,更别提秦皓先前在齐慕先的引荐下,被破例赐予穿五品官服。
只要有这一身朱赤之衣,他就绝对算胜过萧寻初。
一切都如秦皓所希望的一般,他本应开心才是。
可是……
正当秦皓闭眼思索时,忽然马车猛地一颠,竟停下了。
秦皓缓缓睁眼,往外看去,问:“出什么事了?”
“大人。”
驾车的小厮回他。
“今年改元,新皇宣布大贺三月,最近每晚都有夜市庙会,今晚尤其,不知怎么的,街上人流比想象中多,把前头给堵住了。大人,我们改道吗?”
秦皓闻言正要同意改道,但他视线在人潮中掠过时,竟是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凝住了——
那两个人——难不成是——
*
两刻钟前,谢知秋与萧寻初与知满告别,离开谢家布行。
谢知秋从知满口中得知,秦皓在梁城,三年不到就当上了侍御史,还被破格赐下五品服,微微吃惊。
不过,最让谢知秋吃惊的,还是秦皓竟真拜了齐慕先为师。
其实谢知秋一去月县两年有余,心头想的多是自己的事,并无意与秦皓比较。
但当年,她与萧寻初假成亲那一夜,秦皓的神态和话语,总在她头脑中挥之不去——
“萧寻初!我发誓!我此生只输这一次!今后,我绝不会输!绝不会再输给你!”
从小到大,秦皓向来是贵公子做派,端的是温文尔雅、矜持谦和。
那是唯一一次,谢知秋见到秦皓如此失态的样子。
或许他只是酒后失言,但谢知秋想来,仍有错愕。
尤其是,秦皓居然靠向了齐慕先。
许是心头缀着些许不安,从那以后,谢知秋眉间就浅浅蹙着几条皱。
而与知满道别前,萧寻初与知满讨论了一下她的纺车。
知满嘴上不饶人,对萧寻初这个便宜姐夫略微有点敌意,但萧寻初毕是她的墨家术师父,对方真看她独自一个人完成的作品,她还是难免紧张。
知满脚尖在地上点点,忐忑地问:“师父,你觉得怎么样?只是将三锭改为六锭……果然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改进吧?稍微平庸了点。”
萧寻初却满眼写着惊艳,道:“不,我觉得很好。我们学习墨家术,又不是为了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为了实用、为了作出真正有用之物,改善如今的生活。
“我师父生前曾经说过,刻意寻求某种震撼世人之物,往往无法如愿,但立足实际,以人之需求为先,反而能有惊世之作。
“你的纺车将纺织效率提高一倍,甚至光是凭这个就战胜了梁城的其他所有布行,还不够了不起吗?
“如果我师父在世,见到你这般杰作,也会夸赞你的。”
知满毕竟是个小姑娘,总是想听夸奖话的。
听萧寻初这么说,她不禁有点得意,简直要翘鼻子,但她还是竭力不表现出来,努力谦虚地道:“还、还好啦,也没有那么厉害。”
但说完,她也虚心向萧寻初求教,问:“那师父你还有什么改进的建议吗?我想做得更好点。”
萧寻初笑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