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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阳鸟 第224节

  连她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只是忽然冒出这种念头。
  黎湘:“那好,现在咱们来商量一下下一步。”
  黎湘边说边走过来坐下,辛念的思路又被拉回到裸|照和明天上午的行程上。
  如今想来,她一个成年女性,遇到裸|照被曝光的事都这样无所适从,当年的郗晨只有十六岁,她的裸|照和视频就在那些男人中间传来传去,明码标价。郗晨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关心,不在意,将荣辱、自尊与身体剥离开,拿自己当做商品,而不是一个人,是这样吗?
  辛念很快打起精神,在经过一番发泄之后已经舒服多了,顺着思路开口:“照片我是被迫拍的,我会照实把当时的情形告诉警方。然后我会问他们,照片是怎么拿到的。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我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不用怕。”
  黎湘按照辛念说的,将几个关键点写在草稿纸上,分别是借贷公司、夜阳天、度假村工程,以及靳寻。
  辛念看着这些点,继续道:“照片是十三年前拍的,当时落在借贷公司手上。我有一个朋友叫郗晨,她被张大丰作为礼物送给靳寻。郗晨知道我的遭遇的之后,愿意替我出面将照片要回。于是照片就从借贷公司那儿,落到了靳寻手里。我还会告诉警方,张大丰和借贷公司一直有关,他手里有很多女生的裸|照,这是他控制她们工具。但我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张大丰早就死了,照片居然还被翻了出来,还送到警方手里。”
  整个故事完全符合当时的真实情况,只是隐藏了张大丰的死因。这样的故事经得起调查,兴许还会因为专案小组介入,因此找到更多的受害者。
  除非警方脑子进水,否则一定会想到照片是靳寻的人送过去的,再结合辛念与黎湘的关系,很容易就推断出靳寻是借辛念来敲打黎湘。
  事实上从今天江进的态度来看,他们已经锁定了靳寻,靳寻也知道这件事,但他完全不怕,还仗着自己的势力,与警方没有掌握到实际证据这一点,在与警方玩花样。
  黎湘接道:“我认为没问题。事到如今就算你不提郗晨,警方也会提。这件事瞒不住,你先提起来反而会更有利。如果一直避而不答反而令人生疑。”
  辛念:“还有度假村的事,警方一定会问戚晚。还有十三年,戚晚还记得多少,裸贷这件事她有没有印象……”
  黎湘轻叹着:“明天我会去见靳疏。戚晚那里咱们一定要试探一次。但我出面太显眼,我会帮你制造一次机会,由你来问她。”
  辛念:“没问题。戚晚那里就交给我。”
  作者有话说:
  我今天忙翻了,好多琐碎的事,不知不觉时间就没了。
  只来得及写一小章,明天再恢复大章,比心!
  第168章
  狐狼的棋局
  和戚晚沟通的事宜早不宜迟, 黎湘尽快促成了一次工作行程,突然到连杨隽都感到意外,因为《她有罪》的第二季还在洽谈阶段, 和华胜的合同都没有签, 现在就找编剧聊实在有点早。
  《她有罪》的第一季收视率一路走高,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但还不够充分, 黎湘便亲自在微信上和戚晚沟通, 还提到新的定制项目。
  当然项目只是借口, 但为了这次沟通,黎湘也不介意花些钱和戚晚多签一份协议。
  可喜的是, 戚晚那边很痛快就答应了。
  同一天上午, 辛念去了春城市局。
  因辛念并不是嫌疑人,而是配合调查的受害者,询问环节相对随意些, 屋子也不算隔音, 稍微大声点说话楼道和隔壁就能听到。
  负责笔录的民警是女性, 在开启录音按钮之后, 便问起事情经过。
  辛念一上来便说:“都过去十几年了,很多细节我不太记得了,我只能大概回忆起一些事。”
  这样的说辞是相对合乎常理的,如果太细致, 细致到和演电影一样,连对话内容都一清二楚反而太假。
  人的记忆都是模糊的, 那些清晰无比的记忆点, 大多是后来大脑重新剪辑之后生成的。所以往往越是那种当事人非常肯定的记忆, 越需要质疑。
  辛念说, 一开始借贷就知道对方是要借贷者脱光衣服,露出上半身两点,并手持身份证对着镜头拍照,还要求照片足够清晰,身体重要部位不要有遮挡。
  但她玩了个心眼,就用了一张网上找的照片p上自己的脸发给对方。
  没想到对方经验丰富,一下子就看出来不对。
  不过借贷公司那些人什么都没说,而是在打款之后突然找到她家里,用暴力手段逼她拍了照片。
  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小女生,面对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办,而在挣扎的过程中,她还遭到几人性侵。
  这里说的性侵,并不单指非自愿的插入行为,性骚扰以及非自愿的性接触也算在内。
  按照辛念的说法,没有插入式行为对她来说已经是“万幸”,被迫脱掉衣服后根本不敢再挣扎,就怕引起更不堪的后果。
  就在那最难熬的几分钟里,辛念完成拍照之后就立刻遮挡住自己,在那几个男人打量的目光中,抖着手将衣服穿上。
  而且她当时还有一种很荒谬的想法,觉得只是拍照而已,起码不是最坏的结果,还好拍完了就“没事”了。
  这之后,民警又问了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当时不报警,后续有没有发生其他被迫行为,等等。
  其实为什么不报警,不用辛念解释,大家也都明白,只是照例还是要问。
  辛念的理由和其他女性受害者一样,一来觉得丢不起这个人,二来怕对方会报复,她前脚报警,后脚照片就会散播得到处都是,包括家里和学校里。
  这种事一旦摊上,不管是不是受害者,轻则休学,重则退学。
  更不要说那四个字对女性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人言可畏。
  接着辛念就按照事先商量的说辞,将郗晨出面摆平的过程告知民警。
  民警跟着问:“为什么你会想到找郗晨?”
  辛念回答道:“一开始我也没有把握,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认识的人里只有她还有些门路关系。而且这件事我不想让我妈妈知道,郗晨是我当时最信任的朋友,就算不成她也不会出卖我。另外就是……”
  辛念想了想,语气不确定道:“我记不太清了,但在我印象里,当时我好像是听人说过,夜阳天的老板和那些地下借贷公司、赌场,包括一些美容机构都是一伙的。郗晨的母亲就在夜阳天上班,她被包养也是通过张大丰的资源——当然,她也是被迫的。”
  这边,民警正在电脑上记录着,另一边,江进也正看着监控。
  这种案件,通常是女警来询问女性受害者,同为女性更容易放松,减少尴尬。但更重要的是,江进发觉辛念对他的防备有些重,所以特意没有出面。
  关于辛念这个人,江进也问过余钺。
  余钺的说法与江进的感观有些出入,他认为辛念是一个中层管理者或者是“女强人”的形象,在某些时候比较尖锐强悍,很会回避问题,玩语言游戏。这也是为什么赵正翀的案子已经排除辛念的嫌疑,余钺仍认定辛念隐瞒了一些关键信息。
  至于那些信息是什么,现在已经完全肯定是和黎湘有关的部分。
  江进针对辛念和黎湘的互动,包括他和余钺认知的出入,前后做了比对分析。结论就是,和黎湘有关时,辛念展现出一些攻击性,表面上看是她在针对黎湘,可是当有外人要挖掘黎湘的秘密时,辛念又开启了“保护者”姿态。也就是说,她的攻击是对外的。
  但话说回来,辛念这个表面刚强的形象,也并非无坚不摧,在昨天的问话中,她前面的回答都很有技巧,出现形而外的慌乱是因为他出其不意地提起借贷。
  如果再结合黎湘的表现,她们二人采取的完全是不一样的应对方式。
  辛念以攻为主,黎湘主要是在守。但辛念的攻不是主动发起攻击,而是当遇到外界刺激时,开启的某种应激反应,更尖锐。黎湘的守也不是缩成一团,是精准地锁住外界的攻击,灵活防守。
  再看今天辛念的表现相比昨天已经稳了许多,虽然那对她来说仍是痛苦的记忆,却已经不再躲避,反而有一种强迫自己去面对、战胜的姿态。
  江进忽然意识到,这件事对辛念的刺激已经过去了,起码就警方来说,再用这件事作为辛念的突破口已经无效。
  想到这里,江进对着话筒说道:“多问一些关于郗晨的问题。既然是最信任的朋友,那么郗晨后来发生什么事,怎么死的,她应该知道。”
  民警从蓝牙耳机中听到指示,开始向辛念提问。
  辛念没有丝毫异常反应,甚至可以说是对答如流。
  江进观察着辛念的肢体动作,同时听她说起郗晨的故事,不止顺畅,而且带了一些对过去的情感。并在言谈之中,还表示出对郗晨的感激,虽然照片并没有完全销毁,但起码这十几年她没有因此受到不法分子的勒索。
  因为辛念的线索,江进还想到另一点。
  如果是借贷公司,他们一边收款,另一边还会将照片卖去暗网,并不会为当事人保守隐私。如果当事人还不清贷款,超出规定时间,这帮人又会采取非常手段威胁当事人以卖身拆账的方式偿还。这在过去的裸贷案件中都是常见的手段。
  辛念两者都没有经历,说明郗晨当年的帮助是奏效的,郗晨寻求的关系已经将伤害降到最低。
  于是问题又回到现在,为什么十几年都相安无事,最近又突然旧事重提?
  如果靳寻要借辛念来敲打黎湘,就说明他认为这一手能起到作用,并非无用功,而且靳寻知道黎湘知道借贷的事。
  也就是说,在靳寻看来,黎湘和辛念的关系非常牢固,撬动辛念,会对黎湘造成一定伤害。
  就在江进琢磨黎湘和辛念的关系时,另一边辛念也正讲到郗晨被包养之后的事。
  按照辛年的说法,当时的郗晨很痛苦,她被包养并非是自己爱财,而且消息还传了出去,因此受到很大压力。
  郗晨想过轻生,也与辛念提过,她只是金主的工具,他会利用她去网络那些政商人士,就是变相的高级□□,和她生母一样。
  辛念还说,郗晨最反感的就是生母郗荞的职业,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为这种人,而且还是被郗荞明码标价卖掉的,只是为了归还那二十万的赌债。
  江进的思路再次转动起来。
  郗晨有过轻生念头,那么两年后她的死亡是否是自杀?
  辛念说不知道郗晨是怎么死的,也是听同学们说的,因为在那之前郗晨就和她断了联系。加上郗晨搬家了,电话也换了,她根本找不到人。
  等一整套笔录做完,签字盖手印,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
  辛念一直没有见到江进,就这样一路走出市局。
  出门之后,辛念看了眼黎湘发来的信息,称下午就可以见到戚晚。
  辛念松了口气,按照时间来说,戚晚应该还没有见到江进,否则不会敲定下午时间,那么她还来得及做戚晚工作。
  ……
  此时的市局刑侦支队,江进正在看电脑里的笔录资料。
  辛念说的故事基本是闭环,逻辑也算自洽,其中也没有需要大做文章的地方,犯不上撒谎。
  他认为唯一的疑点就在于郗晨的死因。
  意外还是人为,他杀还是自杀?
  不管是哪一种,人死了一定需要处理尸体,那么是合法途径还是非法途径?
  比较彻底的方式就是海葬,再说郗晨没有别的亲人,靳寻对她也没有感情,下葬立碑不仅麻烦还需要花一大笔钱,没必要。
  当然也有可能是非法处理尸体,就像湖底沉尸那些受害者。
  但有意思的是,无论是郗晨还是江秋,都不在那些打捞出来的骸骨中,而她们都是女性。
  这是巧合么?还是说男女处理的手法本来就是分开的?
  哦,这里面可能还要多算一个人——于莉。
  虽然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指明于莉已经死了。
  就在江进沉思的时候,负责做笔录的民警过来问起借贷案的事,下一步该怎么处理,要不要立案跟进。
  江进醒过神:“案子当然要立,不过调查方面要让林新配合,有点难度。这样,你先跟进,稍后我会让专案小组跟你对接。如果破案了,功劳还是你的。”
  说到这里,江进又提出问题:“如果你是不法分子,出于什么原因你会将男人和女人分开处理?”
  其实江进心里已经有了集中猜测,但还需要更多思路。
  民警想了想说:“如果是男人,更不容易控制,抵抗欲望更强烈,再进一步利用比较难,灭口之后只需要考虑如何毁尸灭迹。但如果是女人,考虑的角度就活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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