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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33节

  所以,他为什么要躲?
  他不耐烦地道:“行了,别闲聊,赶紧学车。”
  刚才说话的那人叫杜少华,是北城军区另一个副军长的儿子——方勇刚也是副军长。
  方旭泽刚来北城时才十三岁。他从小就有心眼,又因为方勇刚不是他亲爸,他心里没有安全感,就想结交人脉为自己留后路。
  看到正军长和军政委家都没有跟他们年纪相仿的孩子,唯有副军长儿子杜少华比他小一岁,还是个憨厚讲义气没什么心眼的人。在他的有意笼络下,他很快跟杜少华相交莫逆,并占了主导地位。
  杜少华喜欢周月。周月和盛琳都想学骑自行车,今天他们才一起到十三中足球场来。
  “周月,来,我扶你,你骑两圈。”杜少华跑去扶自行车,语气欢快。
  这边,方毅跟盛景走到足球场的另一边,跟方旭泽这群人隔了半个足球场。
  方毅此时已经看不出什么情绪了,面色如常地对盛景道:“你先上去,我在后面扶你。”
  盛景前世小时候骑的是带辅助轮的自行车,七八岁时把辅助轮去掉,克服心理障碍后就能自如地骑着自行车满小区跑了。成年后她也骑过共享自行车。
  但那些都是女式车,比较矮。她没骑过前面有横梁的二八大杠。
  这会儿她也不想装萌新。
  她道:“我在村里和表哥一起学着骑过几次,有点基础,在上面踩没问题,就是上下车有点困难。这样,我先自己溜一溜,然后学着上车。要是不行你再扶我。”
  方毅有些意外。
  他道:“好,你先试试。”
  盛景就推着自行车,一只脚踩着踏板,一只脚在地上滑,先溜了一段路,然后试着从前面上车。结果上了几次都被高高的横梁给拦住了。
  她溜了回来,对方毅道:“你上下两次车我看看。”
  方毅有些为难:“我们男的都是从后面上下车,我不会从前面上。”
  他指了指对面:“要不你看看他们。”
  盛景朝对面看去,正好看到对面的自行车被两个男生架着停在原地,周月在盛琳的搀扶下一只脚从前面上了车,然后盛琳放开手,周月在男生们的搀扶下歪歪扭扭地往前蹬着车。
  周月那姿势十分畏缩和小家子气,盛景有些嫌弃。
  她对方毅道:“你先骑我看看。”
  方毅没再多说,接过自行车,蹬了一下,右脚往后面一甩就骑到了车上。蹬了两下他右脚一甩,又下了车。
  他又做了一次,这一次动作比前一次慢。
  做完他看向盛景:“要不要我再演示两遍?”
  盛景摇头:“不用了,我先试试。”
  她接过自行车,在脑子里先演示了一遍,单脚蹬着自行车溜了一下,右脚猛地朝后面抬了上去。
  第一次抬得不高,被拦下来了。第二次终于成功地骑到了车凳上。
  “不错,成功了。”方毅十分高兴,说完他就紧张地盯着盛景,生怕盛景骑不稳。
  结果盛景蹬着自行车稳稳当当地骑了一小段路,右脚一甩,就从车上下来了,整个人稳稳地站在了地面上。
  “好。”方毅喝彩。
  盛景试了两次,完全掌握了上下车的技能。第三次她还变了花样,学着周月的样子从前面上下,也成功了。
  她骑着车转了个弯,回到了方毅面前,脸上满是高兴:“行了,我学会了。”
  因为方毅的关系,对面一群人也关注着这边的动静。盛景学车的经过大家都看到了。
  杜少薇本来就看柔柔弱弱的周月不顺眼。见盛景不过一会儿就学会了上下车,她嫌弃地对周月道:“你看人家学得好快,你怎么学这么多天还是这样?”
  杜少华见不得妹妹说自己的心上人,瞪眼道:“有你这么说话的么?你当初学车不是也学了挺久?”
  “哪里久?我五天就学会了,而且那时我才十四岁。”
  杜少薇很生气。以前她哥哥很疼她的。可自从喜欢上这个周月后,就满心满眼都是周月,再也看不见自己这个妹妹了。
  她一抹眼泪:“行,我走,我再也不跟你们玩了。”说着就往外跑。
  周月骑在车上本来就害怕。见得兄妹俩为她吵架了,她心一慌就从上面摔了下来,车“咣当”一声砸在地上。
  杜少华本来还想喊住妹妹哄两句的,看到周月摔下来,捂着胳膊满脸痛苦,他赶紧上去嘘寒问暖:“周月,你怎么样?伤到哪儿了?”
  杜少薇本来脚步已经慢下来了,见状哭得更厉害了,飞快地朝外面跑去。
  方旭泽本来就想走,他也不敢让杜少薇出事。
  虽说今天是杜少华叫出来的,杜少薇也是杜少华气走的。但他比这兄妹俩都大,真出了事,继父少不得要说他两句。
  他推着自行车就追了出去,扔下一句话:“我去找她。”
  盛琳有心想追着方旭泽出去,她不想让方旭泽跟杜少薇单独在一起。虽说杜少薇才十六岁,年纪小,但她是副军长的千金,跟方旭泽还同住一个大院,两人是青梅竹马长大的。真要生了情愫,那就没她什么事了。
  可她是周月的好朋友。周月摔伤了,她于情于理得守在周月身边,否则周月肯定对她有意见。
  她眼珠子转了转,上去挤开杜少华,关切地对周月道:“胳膊出血了,我扶你去医院吧?”
  杜少华好不容易才得了对心仪的人献殷勤的机会,结果这个盛琳这么没眼色,还把他给挤开。
  见他眉宇间都是烦躁,旁边他的一个小弟十分机灵地对盛琳道:“盛琳,少薇跑了。她是女孩子,恐怕泽哥哄不好她。你要不帮华哥去看看少薇去?”
  杜少华精神一振,连忙道:“对对,麻烦你了。我那妹妹被我们宠坏了,得让人哄着。泽哥性子冷,不是会哄人的。你去帮我看看去?”
  这话正中盛琳的下怀。
  不过她还是装作犹豫的样子,看向周月:“那……”
  第46章
  ◎把卫铮这个金手指夺过来给方毅◎
  周月跟盛琳是高中同学。她的家境比盛琳好一点, 爸妈都是部委干部,但跟杜少华家比, 还是普通家庭。她对杜少华的条件其实是很满意的。
  只是她知道太过轻易得到的往往不会珍惜。鱼儿要来回晃几下钩子才会咬得紧, 因此她欲擒故纵,对杜少华若即若离,装出她喜欢杜少华本人、却因两家地位悬殊而心生抗拒的样子来。
  她咬了咬嘴唇, 对杜少华道:“我没关系,你去哄少薇吧。”
  她这样善良,这样善解人意, 让杜少华十分感动。
  “不用不用。我早就跟我妈说了, 不能这么宠她。让盛琳去吧。外人站在第三者立场上,说的话她还能听得进去些。”
  周月这才对盛琳道:“那麻烦你了,盛琳。”
  “不麻烦, 不麻烦。”盛琳起身, 朝外面跑去。
  盛景那边,早在看见杜家兄妹争吵时,她就想起了原剧情。
  原著是一本甜宠文,原女主杜少薇虽然有些娇纵,心却不坏,人有些天真。原男主方旭泽生长环境复杂,心机深, 疑心重,人也有些偏执,最后是天真甜美的杜少薇治愈了他。
  看这本小说的时候,盛景喜欢女主, 对男主无感。尽管作者对男主极力美化, 她对男主还是不怎么喜欢。
  方旭泽与人相处都是带着利益算计去的。比如他跟杜少华交往是因为他是副军长的儿子。与杜少薇在一起, 最开始也是看中了她父亲的地位。只是后来慢慢真心喜欢上了杜少薇。
  他在商场上,也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
  看小说就不喜欢,现在站在与她一样是炮灰的方毅的立场上,盛景就更不喜欢方旭泽这个人了。
  而原剧情里,杜少薇与杜少华吵架,方旭泽去安慰她,在她快要被车撞的时候拉了她一把,自己却受了伤。杜少薇当时就十分感动。后来屡屡带着东西去医院探望方旭泽,最后喜欢上了他。
  这是很典型的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戏码。
  既然这么凑巧,她今天正好碰上了这个剧情,就算拆不了cp,她也要去给方旭泽的追妻路添添堵。
  因此在杜少薇往外跑、方旭泽还没起身去追她时,盛景就对方毅道:“走吧,我感觉我已经没问题了。天也不早了,两个老爷子怕是也饿了,回去做饭吧。”
  方毅自然没意见,骑上车载着盛景就出了十三中。
  到十三中门口时,盛景看到杜少薇一边往校门外走,一边抹眼泪,再回头看看方旭泽已追过来了。
  盛景连忙对方毅道:“等我一下。”说着跳下了车,朝杜少薇跑去。
  跑出校门,盛景就看到前面街角处驶过来了一辆吉普车。
  她连忙高声叫道:“等等,前面那位同志你等等。”
  见杜少薇似乎没听见,她又惊叫一声:“呀,有老鼠。”
  正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杜少薇一听有老鼠,顿时吓了一跳,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朝盛景这边看来。
  盛景看到那辆吉普车开得飞快,很快就到她们这边了,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上去,一把抓住杜少薇的胳膊,叫道:“快,往这边跑,老鼠过来了。”
  杜少薇最怕老鼠,闻言不管三七二十一,转身跟着盛景撒丫子往校门方向跑。
  原著里在这时候英雄救美的方旭泽却因为方毅脚撑着自行车停在了校门口,他注意力全在方毅身上,完全没注意到杜少薇面临的危险。
  倒是方毅脸色忽然大变,叫道:“快跑,危险。”
  就听“砰”地一声,吉普车撞到了校门外侧的墙上,原本就斑驳的围墙扑簌簌落了一层的泥灰。
  好在围墙用料扎实,那面看似陈旧的墙依然□□在那里,没有坍塌下来。
  杜少薇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吓得呆立在那里。
  这车可是从她刚才站的地方撞过去的。如果她还在原地,就算不死,也要重伤。
  这时候盛景可不给方旭泽上来嘘寒问暖的机会,赶紧拍拍杜少薇的胳膊道:“别怕,没事了。”
  杜少薇这才回过神来,看向盛景,满脸后怕:“是你救了我!”
  “我一出校门就看到这辆车朝这边开来,开得飞快。而且以它的速度,肯定来不及转弯。所以我才想叫住你。结果你没听见,我想着女孩子肯定怕老鼠,就叫了老鼠,你才听见了。”盛景笑道。
  解释完毕,她就赶紧转头叫方毅:“方毅,去看看车里那人怎么样了。”
  车里那人是某位大佬的孙子,名叫卫铮。因为跟家人堵气,偷开了警卫员的车出来,刚才开小差没注意看路,等意识到前面是一所中学大门,路上还有人时,他想要刹车转弯,紧张之下却把油门当成了刹车,导致了这场车祸。
  好在最后关头他终于踩对了刹车,车撞到墙时卸了力道,他最后断了两根肋骨,没有伤及性命。
  在原著里,因为是他撞伤了方旭泽,又是方旭泽的一群朋友送他去医院的,他对方旭泽十分内疚与感激。在方旭泽有意交往之下,两人也成了朋友。
  后来方旭泽经商,卫铮给了他许多帮助。
  现在盛景不光要拆cp,还要把卫铮这个金手指夺过来给方毅。
  其实不用叫,方毅就已上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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