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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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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七点,天已经蒙蒙亮。
  工厂里门房还亮着灯,几个工人正在给大卡车装货,漫天飞扬的尘土中用家乡话和夹杂着乡音的塑普闲扯。
  货车师傅问领头装货工人:“老王,今天又夜班啊?”
  “嗨,攒钱买房子呗。今年年底前要能盖起来,儿媳妇快生了。”
  青年在工厂边上默默听了会,径直走向工厂大门。
  其中一个负责卸货的正好瞥见了他,喝了声:“干嘛的?施工呢,边儿去!”
  青年顶着漫天的沙尘走过去,用那听到的只言片语,拼凑出和老王近似的乡音:“我想攒钱盖房,能夜班。”
  看在老乡的份上,老王帮这青年办了临时工合同,还晕乎乎地收了他当徒弟,总之一切快到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接下来老王更是觉得这个徒弟收的值。
  先前觉得这孩子不像是干过重活的,没想到做事一丝不苟。
  更好的是旺他——自从带了他,老王被上头管事的表扬了好几次,又说他会总结经验不是傻干活之类的,又说他做事情会变通,总之夸了稀里哗啦一大堆他不懂得。
  迷糊久了,他也回想,还问一直一块干活的徒弟。
  青年只笑眯眯地说,干得好一定是师傅的功劳。
  老实,能干,不居功,还招好运。
  这么一来二去,老王便把这青年当了自己人。
  他也的确讨人喜欢,和年轻工友都打成了一片,约着打牌闲逛。
  这是青年来工厂的第六天。
  梅雨季就快到了,最近天已经昏沉沉地漫着湿气。
  午后开始下起了雨。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湿发结成一绺一绺地遮挡着视线,十分碍事。
  那群平时上小树林打牌闲逛的工人就在盯着脚下干活的时候,看到了几双黑皮鞋。
  王建城走在最前面,他吓了一跳,没留心手里的重物,差点摔倒。还好被旁边的人扶住了,他忙问扶他的青年:“是警察吗,来干吗的?”
  “运气好也要三小时,先回去换件干衣服吧。”青年却答非所问。
  他的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路过警察的警服和肩章,向工人宿舍走去。
  王建城还愣在原地,他目光无意识地跟着两个警察移动到工厂中间的行政楼,意识到他们是去找工厂管事的询问。
  还有一个盘发的女警在周围工友堆里似乎打听着什么。
  女警正好回头向他走来:“你是王建城?最近常去过芦花园那一片?”
  女警长得英气,长眉乌黑浓密,扬眉时配上笔挺的警服挺有些气势。
  王建城踌躇着,勉强应答了几句。
  女警将青年和王建城这些常去芦花园玩牌的都带上警车走了。
  匆匆赶来的老王遥遥望着,目光落在青年身上。
  不知是光线问题还只是因为体力活干多了,这青年看起来更瘦削了些,头发微微有些散乱,被雨水贴在挺直的鼻骨上。
  不笑的时候,那股亲和力很强的少年感渐渐褪去,露出里面一点坚硬的东西,有种粗粝的嶙峋。
  老王之前总觉得他和自家儿子差不多大,需要照拂。
  但仔细看来,平日里此人虽总笑眯眯得有种少年气,不笑的时候却忽然陌生起来。
  老王忽然想到一件事:
  最早,就是这个新来徒弟带大家去那发现尸体的林子玩牌——从他第一天来这个工厂起。
  *
  秦澜是海市的一名刑警。
  她是本市人,家里人希望她和普通女孩一样找个稳定的事业单位工作。她果然没让家长失望,可惜只成功了后一半。
  ——拥有了警察这个刺激的编制内工作。
  而说不清是幸运还是倒霉,这天早上对刚毕业工作半年的秦澜应该很值得纪念。
  因为在治安好闻名的海市,杀人案并不非常多见。更何况是一具扔在荒山野岭的男尸。
  “死者男性,40到50岁,现场没有明显挣扎痕迹,无凶器。死者身上无任何证明身份的物品。已出现初步巨人观,推测死亡时间在七天前。”
  法医陈老指挥助手把尸体推进去准备解剖,一边说:“还好今天发现了,明天开始大暴雨,那时候就一点痕迹也没了。”
  “是啊,还好附近民工跑那边打牌。”秦澜说到这,抬头和人打了个招,喜气洋洋地喊:“郑队,您竟然在吃午饭前来啦。”
  郑队郑功,其实是市局的副队。他还没满30,虽然曾经面对发量的困扰,但是下定决心一了百了斩断青丝剃光头后,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
  他觉得起的晚是因为有夜生活,有夜生活也是年轻的象征,因此听了这句挤兑毫不在意。
  “昨天晚上陪女朋友看电影晚了,乘着你们方队不在没人管多放松下。行了,说正经的。”他翻着现场照片:“那鬼地方连个屋顶都没,就几个石凳子啊,上那打牌干嘛——监控查了吗?”
  “案发地在一片林子里,叫芦花园。西边实验所是半废弃的,基本没人待,监控也坏了。”
  “另一边呢?靠工厂那侧。他们怕有偷货的,监控应该好用。”
  “对,我正要说…东边就是盛安工厂,那厂里的民工最近都上芦花园打牌,因此碰巧发现了尸体。”
  郑功弹了弹照片,站起身:“报案民工带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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