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者坐在炉子边上翻动了一下粗碳,点点头笑着邀请姜甯一行人坐下说话。
  “穆哈把情况跟我说了,冬木还有肖高和肖远是我们守山一族的好友,他们惨死山中,我们愿意助你缉拿凶徒,只是这里的情况你也看见了,烦请大人不可对外透露此处的事情。”
  族长慈眉善目温和有礼,沈君尧礼貌地答应,并询问冬木是否真的每个月都会进山。
  “是,自从他救下希雅后我们送了皮毛作为谢礼便断绝来往只是假象,实则每个月他们三人都会进来族里一次,我们也是权衡过才希望他们撒谎的。而且,他们身亡那日,也来过族里。”
  从族长的解释中,姜甯他们理解了事情的原委。
  当年冬木在路上救下希雅并尾随护送她进山后,还没抵达守山一族的地盘就被外头巡山的族人发现了,经过一番谈话解释,他们成了守山一族的好友。
  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守山一族的领地里有许多珍稀动物,那是外头林间几乎不曾出现的。
  穆哈和希雅告诉冬木三人,他们一族一直在守护着山林里的这些生命,一旦被外人发现恐怕就要成为猎户们的屠杀之地。
  冬木三人见惯了为利益驱使之人的丑恶嘴脸,当即就明白了其中的问题,立刻拍着胸脯答应绝不会透露一丝一毫通往此处的情况。
  一开始守山一族的人还是让他们蒙眼进出的,到后来交情逐渐加深,冬木三人朴实善良的性子获得了他们的信任,最后才得以正常进出。
  为了守住这一方净土,冬木三人对守山一族的事情守口如瓶,每次上山也是借着去罗乌县做买卖的机会前往,一直蒙骗着家人,从未透露半句。
  所以穆哈和希雅都不相信他们三人会为了钱财和皮毛出卖守山一族,而守山一族的人淳朴温和更不可能去杀人。
  穆哈表示,事发那日冬木三人也来了这里,但都是活着离开的,并没有任何异常。
  沈君尧又提起了第四名死者倪利,但是族长和穆哈父女皆表示不认识。
  曹奎急忙从怀里掏出之前时均画下来寻人的画像展开,一旁站着的拉勒才发现见过此人。
  “这个男人我碰见过一次,当时我在暗处,他没有发现我。他似乎还有个同伴,两人已经摸到了杉树林附近的位置,前段时间还让他们猎到两只雪兔。幸亏我们族人一直谨慎掩盖足迹,否者说不准还真的就摸到门路进来了。”
  倪利和倪奉居然已经摸到了守山一族外围的地盘上来,但是这些族人如此谨慎,他们是怎么找到门路的?
  茫茫深山之中,没有向导,难道真的是凭借着运气找过来的?
  旁人也许会以为是他们运气好,但沈君尧可不太相信。
  他鹰眸锁住拉勒身上的皮袄,平静地让他交出背上的箭囊和身上的袄子,“冬木是被人用箭在高出射中倒地的,他死前拽下了一撮黄褐色的毛发,那毛发的颜色与你身上的十分相似。”
  帐篷里,希雅瞪大了眼睛看着拉勒,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第436章 436 白唇鹿(一)
  沈君尧怀疑拉勒,拉勒自然不承认。
  他十分激动拔出腰间的弯刀吼叫了起来,“少他娘的胡说八道,我为什么要杀冬木,而且那个倪利我就见过一回,御宁卫也不可以血口喷人啊!”
  族长站了起来,拿起拨弄碳火的粗钳对着拉勒就是一挥,又烫又硬的大铁钳打在拉勒的屁股上,他抿着嘴躲开却没敢再说话。
  “大人,拉勒这孩子虽然看着凶,实则不坏。他爹娘十几年前为了保护一批被猎杀的梅花鹿逃跑被猎户逼到了悬崖边上,后来两人失足滑落,他成了孤儿。这孩子是我养大的,他不会杀人的。”
  族长说出了拉勒的旧事,拉勒脸色黑得厉害但碍于族长在场不敢发作,沈君尧看了几眼拉勒死死咬住的嘴唇,还是让他交出弓箭和皮袄。
  “想要自证你就把东西交出来,检查之后自能还你一个清白。”
  拉勒始终没有动作,直到一旁的希雅“噌”地一下从羊毛垫上站了起来,冲过去就朝拉勒张开手心。
  “我不信你会杀冬木他们,你把东西交出来。”
  帐篷里的碳火慢慢烘烤着,热力在帐篷里翻卷逸散,希雅仰着头用那双澄明如镜的眼睛看向拉勒,拉勒被她看得耳根发红,最后气鼓鼓把背上的弓取了下来塞到她手中。
  “还有箭和皮袄子。”
  在希雅的催促下,拉勒不情不愿把东西全交了出来,姜甯过去接过来,取出箭矢查看。
  拉勒的箭头应该是族中自制的,与寻常箭矢十分不同,是圆形的尖端,与冬木背上的伤口完全不符。
  姜甯放下箭矢又去看他脱下的那件黄褐色皮袄,袄子绒毛扎实保暖,针脚也很细密,但是上头并没有被扯掉毛的痕迹。
  拉勒身上的东西与凶手展示出来的证据毫无关系。
  “对不上。”,姜甯把东西还给拉勒,将结果告诉在场所有人。
  希雅松了口气,族长和穆哈倒像是早就知道一样并不担心,拉勒则是臭着脸把东西穿戴好,气呼呼地掀开帘子出了帐篷。
  希雅见状跟了出去,帐篷里只剩下姜甯一行人和穆哈以及族长。
  沈君尧也不拐弯抹角了,他将案子的情况跟两人说了一遍,并且再次询问是否会有人担心守山一族的位置泄漏所以杀人。
  <a href="https:///tags_nan/tananwen.html" title="探案文" target="_blank">探案文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