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些穷苦人每次看见我都远远地向我行礼,向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行礼。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穿着干净的新衣服。在他们看来,能穿着没有补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里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个拖着鼻涕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大约十二岁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贫民窟里看见了大我两岁的汤米,他带着奄奄一息饿得快死了的弟弟迈克。我忍不住把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小块饼干放进他弟弟嘴里,他冲过来给我跪下,嘴里喊着: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我不是什么少爷啊,我是和他们一样流淌着下贱的血液,应该在这贫苦城区饥寒交迫的孩子啊,这瘦弱得皮包骨头的孩子们应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肉至亲啊。”
  “小迈克终究还是死了,一小块饼干救不活一个九天什么都没吃的孩子。”
  “从那时候起,我从每一顿饭里省下能够储存的粮食,等到允许我出门的时候就送给汤米。他是个孤儿,每天靠乞讨和干些杂活生活,有时候也去扒窃。可他从来都不偷那些穷苦的贫民,宁愿冒着更大的风险从有钱人身上摸几个零钱。他告诉我许多街头趣事和贫民区里的消息,我也教他识字。他和他弟弟依为命五年多,很爱他。虽然我经常送吃的给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块饼干。他把我当恩人和朋友,维护我,鼓励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说我的坏话。就因为有人说我是贵族家的走狗,他曾经一个人和一群年龄大他许多的孩子拼命,差点送了命。”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和我说一句有感情的话。我的生活就是学习和挨打。‘弗莱德,趴下挨打。’‘打完了,滚吧!’这两句是我听到最多的话,他们打我骂我,我甚至连生气都不会。是他带给了我生活的阳光,让我看见自己还有感情,还是一个人。”
  “我们这样过了四年,这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渐渐厌倦了靠鞭打我取乐的生活,开始像别的年轻贵族一样四处游荡取乐,我的自由时间也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每天必须的学习和工作,我总有时间和汤米待在一起。他快到了参军的年龄,他说他想当一名军人,在战场上立功,做个军官,做个贵族,然后帮助和他一样的穷苦孩子,让他们每天都有黑面包吃,不会有人像他弟弟一样饿死。”
  “在他去报名参军的前一天,我从厨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准备为他送行。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闲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看见了。他们跟着我看见了汤米,更糟糕的是他们看见了我偷出来食物。”
  “巴克夏一伙足足有二十多人,追着我们跑了四五个街区。后来,我和汤米走散了,被他们包围起来。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几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但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没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脚踢。当时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希望汤米能够脱离危险,顺利地完成他的愿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汤米的吼叫声,后来就觉得有人扑在我的身上,把我紧抱在怀里。巴克夏在旁边喊:‘打死这两个贼!’他们的殴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没有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之后,发现汤米趴在我身上,用身体护着我。他全身是血,头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已经不成人样了。他看我醒过来,居然还笑着问我:你没事吧?”
  “他当时说:‘看来……我是当不成兵了,不过,我很快就能见到我的弟弟了,这样……也挺好。我的理想只能靠你来完成了,弗莱德。记得,你要当……当个贵族,我会告诉弟弟,当初给他饼干的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是个国王,是弗莱德·古德里安陛下呢。他以前见过国王的车队出游,总想着去坐一坐国王漂亮的马车。你会有马车的,对么?漂亮的,四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我来的第一天夜里梦见汤米,我告诉他,我会当一个国王的,我会去完成他的心愿。你们听见了我的梦话吧,喊我国王。我不愿否认,那是我对朋友的承诺。”
  “他说的最后的话是:再见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我是他的……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不住,泣不成声。
  达克拉和雷利哭得抱成一团,拉玛用他那双油腻的胖手偷偷抹着眼泪,罗尔早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我狠狠地吸了吸鼻涕,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咸咸的泪水流到我的嘴里。我现在知道,“朋友”这个词给弗莱德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创伤,以至于他在跟人接触时总是害怕投入感情。而且我明白他喊我“朋友”的时候,表达了一种怎么样的感情,并且为什么在我替他挡下一剑之后,变得如此愤怒了。我赢得了一份称得上“伟大”的友情,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荣耀。
  “让我们干一杯,为了汤米。”我举杯提议。
  “为了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住了悲声。
  这一晚,我们每个人都对每个人说了很多,大家频频举杯祝福,一种异样的情感在我们心中流动。我们醉了,包括我在内,不是因为酒。
  我们并不知道,正当我们心情激荡,醉倒在真挚友情中的同时,战争爆发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