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放手,不准掐我后颈!”太史阑最讨厌别人抓她后颈,这会让她觉得自己就像被掐住脖子的猫,下一瞬容大爷或许就能将她拎起来甩啊甩。
容楚的手指还可恶地触及了她的耳后,她浑身颤了颤,几乎立即,耳廓就红了。
容楚此时注意力却不在她的敏感处,理也不理太史阑的抗拒,拨开她被血濡湿的乱发,他语气不太客气,动作却极细致,头发被血粘住,有些靠近伤口,他怕撩起头发牵动伤口,便用指甲先一丝丝将乱发理顺。 伤口位置很巧,当真下一分到眼睛上,上一分到太阳穴,只怕将来难免要留疤,不过可以用鬓发遮住,容楚抢过金创药自己亲自处理,也是因为想要将伤口尽量处理得平整收敛,将来疤痕不明显。 要像太史阑那样随便撒撒包扎,估计难免就是一条红蚯蚓。
真没见过哪个女人,像她这么不注重容貌! 她是不把自己当回事,还是不把自己将来当回事? 容楚心情不豫,动作依然轻柔。
两人靠得极近,彼此都下意识屏住呼吸,可再怎么屏息,属于容楚那种无处不在的芝兰青桂香气,还是氤氲在了太史阑鼻端,太史阑睁着眼睛,正看见近在咫尺的容楚的脸,这么近,居然依旧找不到毛孔和任何瑕疵,属于肌肤的细腻光辉,如珠如月,如世上最精美的绸缎。 而他微微垂下的眼睫,刷出一弯淡淡的弧影,像世外最宁静的岛屿,漂浮在烟云的尽头。
太史阑闭上眼睛。 美色惑人,不过骷髅。
好丑,好丑。
容楚淡淡地瞟她一眼——嗯,刚才那个角度他自认为最美,这僵尸女抵受不住了么?
“好了。”他手指轻轻按了按伤口,在旁边侍女递来的手巾上拭净手,一低头看见太史阑仰起的脸,淡粉色薄唇,正在眼前。
他的手,忽然停了停。 一直都知道她唇形长得好,薄而诱惑,然而这个角度,淡淡光线下,那微抿一线,轮廓分明,介乎柔软和明朗之间的唇的弧度,和那一层光润的淡粉色泽,突然就让他心一荡。
心荡了,意识也在荡,几乎毫不犹豫,他忽然,飞快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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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骗婚
一吻。
极其轻巧的一吻。
只是蝶落花蕊一霎,或者风的翼穿过最轻的叶尖,或者早间的蜻蜓,从霞光下的湖面一掠而过。
香气刹那咫尺,刹那天涯。
于太史阑,只是在睁眼前一霎,觉得容楚的芝兰青桂气息忽然极度接近,然后唇上似有柔软触感,极短如电光,极柔如飞絮。
再然后,睁开眼,天地如前,濛濛微亮。
容楚已经立于三尺之外,笑容微微古怪。似满足似不满,似偷腥的猫没来及叼走全部的鱼儿。
他手指按在唇上,斜飞的眼角瞟着太史阑的唇,笑问:“感觉如何?”
淫荡。
太史阑觉得。
她淡定瞟容楚一眼,转身去给景泰蓝盖被子。
“和幺鸡差不多。”她道。
“幺鸡是谁?”容楚大皱其眉,他以为太史阑会拼命擦嘴什么的,结果她来了这么一句,以他对太史阑的了解,他认为这不是谎话。这女人根本不屑于撒谎。
问题有点严重。
“你管不着。”
“男性?”
“嗯。”
“你的……亲友?”
“嗯。”
“现在在哪?”
“失散。”
“你要找他?”
“嗯。”
“打算厮守一生?”
“嗯。”
容楚决定,要找出这个姚基,杀了。
“此人好在何处,令你念念不忘?”
“你若见它,必定自愧不如。”太史阑想起幺鸡笑起来咧到耳根的大嘴。
容楚决定,找到这个叫姚基的,不忙杀,先扒光了吊到丽京闹市三天。
看太史阑难得地面有倦色,他知道她今天劳心失血,必定十分疲惫,示意侍女收拾桌子,打水给太史阑洗澡。
他出去时,若有所思看了一眼桌上空空的香椿炒蛋的碟子,再看一眼太史阑。
太史阑坐在景泰蓝身边,静静看着那孩子,侧面的弧度,几分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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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容楚离开,收拾了桌子洗了澡,太史阑在床上坐下,一边静静听外头更漏声声,一边练习她取名“毁灭”的能力。
一根草茎放在她面前,太史阑手掌轻轻放上去,闭上眼睛,意念下沉。
一刻钟后,她移开手掌,床上,碧绿草茎断成三截。
太史阑的手再次覆盖上去,这次,大约半刻钟后移开手中,草茎回复成完整一根。
太史阑轻轻吐出一口长气。
她在利用自己特殊体质,学习“毁灭”,她渐渐发现,大约自己内腑某处脏器气机特别旺盛,造成了复原的异能,所以只要将气机倒流,就比别人更容易去“毁灭或分解”,而她野心大,不仅想要毁灭,还想要在毁灭、复原、毁灭之间自如转换。
当然,现在还差得很远,花费那么多时间才能将一个草茎分开,之后复原也没那么衔接流畅,要用比平时更多的时间来恢复,但无论如何,成功都是从第一步开始的。
练完这根草茎,太史阑没有再练,修炼这种能力需要强大充沛的精神,她今天脑袋受伤流血,不宜多练。
此时。
三更时分,夜色钟鼓。
窗外很安静,此时正是整座院子里的护卫交班的时候。
太史阑悄悄起身,换了双软靴。
她出门时月色正移到云后,光线晦暗,赵十三抱着刀在屋面上打盹,太史阑停了一会儿,想不明白古代这些护卫为什么活得这么没自我。
护卫们今晚好像在偷懒,平时探个脑袋,就能看到嗖嗖的靴子底,今天她一直溜到园门前,也没冒出人来拦截。
太史阑也就大大方方开门出去,她向来做不来鬼祟之态。
踏着月色的清辉,她出了二五营,二五营僻处山谷,也没什么人不开眼来打劫,光一个花寻欢就凶名远播,四面自然也没什么护卫。
太史阑在马厩里牵出一匹马,顺手从旁边练武场的武器架上拎了把狼牙棒,沿着山道走一阵,到了比较平坦的路上,翻身上马。
她没骑过马,研究所多年禁闭的生活,让她即使对着电脑模拟一万遍骑马英姿,也不可能在实际中操练,上马姿势还算漂亮,坐上去的时候马身一耸,她险些摔倒。
贸然被吵醒,被陌生人驾驭的马儿,自然没那么合作,仰头要长嘶,太史阑眼疾手快,马嚼子一套,一手抓紧缰绳,一手抡起那把狼牙棒,对准马头。
“闭嘴!老实点!别让我像武则天驯马那样对付你!”
凶厉冰冷的声音,寒光闪闪的狼牙棒。
动物多半通灵,常和人类相伴的尤其如此,那马似也感觉到了威胁,一声嘶叫被捂回了口套里,将要扬起的前蹄,砰一下落下,砸到地面灰尘四散。
安稳了。
太史阑以闪电般的速度训好马,随意收起狼牙棒,胡乱揉揉马耳朵,那马委屈地低头,任她蹂躏。
“走,去东昌城。”
蹄声答答,野花香。
有马代步自然方便,一个半时辰后,东昌城在望。
东昌城外有连绵的山坡,种着些城外村庄居民的田地,一片一片树林,在大地上稀稀落落,撞入太史阑眼帘。
太史阑停马,眯起眼睛。
她记得东昌城有香椿树,那天乘马车出城去二,那天乘马车出城去二五营时,好像看见过。
找了好一阵,才在城外五里一个小村的村口处,看见一株香椿树,还是太史阑靠着她灵敏的嗅觉,一路闻过去的。
看到那株数人高的树时,太史阑忽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
她不会爬树。
不过,她也不会骑马,不也从二五营一直骑到了这里?
太史阑是个从来不把任何事当回事的人,想到就做,往掌心呸呸吐两口唾沫,搓搓手,开始爬树。
蹭蹭蹭,上半截,哧溜,滑三尺。
没事,蜗牛上一寸落半寸也一样能爬到顶。
噌噌噌,上三尺,哧溜,滑两尺。
上三尺,滑两尺……
上两尺,滑一尺……
夜色下,就见太史阑抱着树,上上下下,各种折腾……
小半个时辰后,太史阑瞪着树,恨恨地喘着粗气。
早知道带把刀来,挖洞踩上去。
或者……她抓起狼牙棒,对着树身比比能不能砸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