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身体[娱乐圈] 第19节
刘庆枫赶紧说:“你最好不要出去,以免被人认出来了。”
温蘅很无奈,只好算了。
好在南峥虽然是被人照顾惯了的,这时候倒是有些眼色,说:“我去买吧。”
刘庆枫说:“行,你看那里有些什么,可以多买些吃的。”
南峥于是出了门去,刘庆枫看了看房间,说:“可以在地上再打个地铺,我睡。”
温蘅说:“还是我睡地上吧。”
刘庆枫对她笑道:“还是别了,你身体金贵着呢,整个工作室都靠着南峥吃饭。他的身体不能生病。”
温蘅无言以对,只好闭嘴了。
南峥去买了东西,很快就回来了,提回来很大一口袋,除了方便面,还有饼干和其他小吃。
南峥不是没去过艰苦的地方拍戏,所以倒不至于吃不得苦,一顿两顿吃方便面也没什么。
吃了晚饭,南峥就先去洗了澡,温蘅在房间里收拾桌子,听着浴室里的水声,想到那是自己的身体,不由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总之,什么样的想法都要屈从于现实。
南峥洗完澡,换了一件t恤从浴室出来,见到房间里只有温蘅一人在,不由问:“枫姐呢?”
温蘅正坐在小床上看手机,这时候抬起头来,只见南峥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很大牌地盯着她。
温蘅说:“枫姐去外面烧香拜神仙祖师了,还要去拜访一下这里的主持。”
南峥点了点头,在房间里四处探看。
温蘅看他走来走去,头发也不擦干,不由问:“你找什么呢?”
南峥瞥了她一眼,说:“找吹风筒。”
温蘅:“我找过了,没有。”
南峥:“……”
温蘅:“你用毛巾擦吧。”
南峥只好找了毛巾擦头发,温蘅看他一通乱揉,自己好好的头发,不被爱护,她实在很心疼,只好走过去抢过他手里的毛巾,一边为自己擦头发,一边说:“擦头发要顺着头发慢慢擦,不然对头发不好。”
南峥抱怨:“我又不是女人,只要我俩明天把身体换回来,我就不用再面对你这种长头发了,每次把头发弄干就费很多事。”
温蘅发窘,于是故意说:“等你以后交女朋友了,你不用面对自己的长头发,你也要面对你女朋友的长头发啊。”
南峥嗤笑了一声,很显然是对她这话不以为意,感受到温蘅在为自己擦头发,这种感觉倒是温情脉脉的。虽然卧房里没有镜子,他看不到温蘅为自己擦头发的样子,但是想一想,倒也有一种别样的触动心弦的感觉。
他不由嘴贱说:“说这种话,是以前陆凡生经常帮你擦头发吗?不过你们已经分手了,这种待遇是不可能再有了吧。”
南峥说完,感觉到温蘅为自己擦头发的动作顿了两下,他知道自己戳到了温蘅的痛处,不知怎么,他既觉得痛快,又反思自己是病得不轻,为什么要犯这种贱。
温蘅没有回答他。
以前陆凡生总是很忙的,不忙可以在一起相处的时候,温蘅也舍不得让他为自己劳动身体,当然没有让他为自己擦过头发。
以前没有过,以后……更不可能有了。
把南峥的头发擦干,温蘅去洗了澡,换好衣服出来,发现南峥没在房里了,但刘庆枫回来了。
南峥前一阵子拍古装戏,为了戴头套,他把头发都剃掉了,到如今,头发还没长太长,温蘅用毛巾把头发稍稍擦了几把,头发基本上就干了。
她问刘庆枫:“枫姐,你见到这里主持了吗?”
刘庆枫是门路比较广的人,不过,这里是道教的地盘,和她一向的人脉圈又不一样,而且她不希望她带南峥来拜仙师的事被外界知道,所以也就没有找信不过的人给拓展这方面的人脉圈,她说:“问到了,主持也不在。只等明天李仙师回来。”
温蘅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又问:“南峥呢?”
刘庆枫:“他出去转转了。”
温蘅:“枫姐,这时候天色晚了,别人应该不大能看清楚我,我也出去转转,可以吗?”
刘庆枫知道一直把温蘅管着,让她只能憋在房间里,的确不太好,就说:“你去吧,也看看南峥去哪里了,让他不要往危险的地方跑。”
温蘅应了一声,换上鞋子,就出了门。
虽然没有下雨了,但已经入夜,山里山风习习,凉飕飕的。
温蘅在道观里转了转,走一路拜一路,想找南峥,但一直没看到,她又拜了文圣孔子,站起身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你还挺信这些的!拜得这么虔诚。”
温蘅被吓了一跳,看向不知什么时候站到自己身后不远的南峥,说:“刚才找你没找到。”
南峥说:“里面挺大的,我刚才转到后面去了。我听他们说,后面不远就是老君阁,你要不要去?”
温蘅和他一起出了文武殿,说:“给枫姐说一声了,再去吧。”
南峥:“要是说了,她可能不会让你去。我们自己去吧。枫姐有时候很喜欢把我当小孩儿管着,这不准那不准,但她也不想想,我比起是个明星,更是一个人吧。要是连人的活气都没有了,还做什么艺人。”
他这话,让温蘅对他有些侧目。
南峥这时候已经往后面走去,温蘅赶紧跟上了他。
此时已经八点半了,夜幕四合,两人一路无话,爬上了老君阁。没有月亮,站在老君阁前,天地间却并不是完全的黑暗,温蘅向山下望去,只见崇山在夜幕里呈现出黛色,点点灯火在这黛色里明灭,云带勾勒着山川,让这天地飘逸如仙境。
温蘅好静,南峥好动,他把周围都转了看了一圈,然后走到温蘅身边来,说:“你在这里站这么久,看什么呢?”
温蘅侧头看了看他,虽然那是自己的身体,但南峥已经赋予了它完全不同的灵魂和气质,温蘅难以再将它看成是自己。
她扶着栏杆,说:“这里风景这么好,一时半会儿怎么可能体会得尽它的美。”
南峥也随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然后笑道:“我觉得你这人,真的挺有意思。”
温蘅疑惑:“啊?”
南峥说:“感觉不像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倒像是七老八十了一样。”
温蘅不满:“你是说我心态老?”
南峥说:“我没说。我是指你沉得住气。对什么事,都沉得住气。遇到事,能随遇而安,还能自得其乐。”
温蘅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问:“你这是夸奖我?”
南峥笑:“算是吧。”
南峥又说:“要是那个大师看了我俩,还是没有办法把我们交换过来,我们要怎么办,你想过吗?”
温蘅当然想过,不过,想过也没用。
她说:“这个,你的意见可能比我的重要,你怎么想的?”
南峥盯着她,说:“我能怎么想,我没有办法。这件事,我家里现在还没有人知道,要是一辈子都换不回来,我必须把这件事告诉我爸妈,我觉得到时候我们只能结婚了。”
“哈!”温蘅一惊,“你说真的?”
南峥斜睨着她,扶着栏杆的手紧了紧,又朝栏杆外看去,老君阁在青城山的顶峰,栏杆外面就是高高的悬崖,站在这里,既有如在仙境的缥缈之感,但也有登在绝顶的危险感。
南峥说:“你说我说的能不是真的吗?从社会身份上来讲,你现在已经完全代替了我,你掌控着我的社会身份和地位,我的财产,甚至你要是和女人生个孩子出来,孩子都是我的。”
温蘅愣了下,说:“我不是这样的小人,要谋夺本来属于你的东西。财产那些,都可以转给你的。”
南峥又说:“那我们之间突然又换回来了,是不是又要再转一次财产?”
温蘅无奈地叹了口气,“但是,因为这种事就结婚,我觉得有点荒谬。”
南峥:“荒谬?我们交换身体的事,不是更荒谬吗?”
温蘅认真地看向南峥:“你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老君阁的灯火映在南峥的脸上,他在温蘅的身体里,让温蘅本来显得柔和的面庞也带了更多的张狂的骄傲和坚毅感,他的气质非常吸引人,即使是在夜色里,看不清他的脸,但也会被他的气场镇住。
他说:“这种事,我会和你开玩笑?你未免太高看自己。”
温蘅发现他的确是真这么想的,不由抬手揉了揉额头,说:“我不想和你结婚。”
南峥:“……”
南峥心里很不爽,问:“为什么?”
温蘅静静看着南峥,虽然南峥这时候像是一只要打架的斗鸡,但她却很淡定,所以两人对峙不起来,温蘅突然抬了手,轻轻放在南峥的肩膀上,说:“上山的时候,你说在一起很久,应该不舍得分手。你不该是会对爱情有很高期望的人吗?为什么要这么简单就和我结婚呢?你和我结婚了,你以后遇到喜欢的人,要怎么办?”
第二十二章
南峥没想到温蘅是全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着想的, 他愣了一下,心中有很不一样的波动。他不明白是因为自己到了女人的身体里变得感性了,还是因为山登绝顶,周围清冷孤寂, 山水缥缈, 容易将内心的感性激发出来, 他这时候的心也像山中的灯火一样婉约,像山间的云一样,变得柔软。
这种特别的感性让南峥非常不适应, 甚至有些别扭。
他觉得自己简直不是自己了, 而是被温蘅绑架了一样。
之前温蘅只是占有了自己的身体, 现在, 她简直是把自己的心也沾染上了她的色彩。
在没有登上老君阁的时候,南峥想过要是他和温蘅身体再也换不回来, 他以后要怎么办,这个可能性是让南峥崩溃的,他每每去想,就会烦躁, 所以就只好把这个可能性压在心底,先把可以做的事做了,例如来这个青城山找道士解决问题, 但是发生在他和温蘅身上的事太过玄幻, 不是努力了最后就一定有成果的, 全看天意, 既然如此,那最后身体也换不回来,该怎么办呢,所有努力都没有用,要怎么办?
他之前想这件事,除了烦躁就是郁闷,但登上了这座山,也许是因为这里的气场太高阔缥缈,很能让人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渺小,南峥作为当红偶像明星根植在心里的骄傲也一再被打散了,没有了身份的束缚,又有山间的清风,润泽的空气,他倒是可以心平气和了。
但这么一心平气和,他居然就鬼使神差朝温蘅求了婚!
这真是……
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怎么会突然就求婚呢。
两人也不过是才认识几天而已。
而且还被对方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南峥活到如今,已经有二十七年,以前他可从没有去想结婚这件事,连谈恋爱的念头几乎都没起过,要说原因,大约是他太骄傲了,身边的人,他还没一个看上眼的。
就是这么一个状态,他居然会想和温蘅结婚。
谈身份权势和财产,当然是一个原因,也是最说得过去的原因。
另外的原因,就像是绕在他心间的流云,实在难以描绘又无法捕捉。
他心下一凛,朝温蘅说:“我刚才那么说,只是试探你而已。你以为我真想和你结婚吗?”
这样的南峥,才是正常的南峥。
他这么骄傲的人,会因为身份财产和她结婚?
温蘅用脑子去想了想,就觉得不靠谱。
不过转念一想,南峥其实也挺纯情的。
温蘅像个知心姐姐,说:“你这么想就好。总之,除非因为爱,还是不要因为其他原因结婚。毕竟结婚了两个人要在一起生活,每天对着不爱的人,多么痛苦。而且两个人生活会有很多细碎的矛盾需要解决,会有很多性格的不和需要磨合,要是没有爱,要坚持在一起,也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