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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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生奇才》
  作者:老干妈
  第一章 我是谁? [本章字数:3330 最新更新时间:2010-11-04 05:27:45.0]
  光……
  白色的光……
  一道道白色的光束闪电般地在面前划过,打在了一块黑黝黝的幕墙上,光束仿佛是有形一般,撞击幕墙的瞬间,发出‘隆隆’的巨响,随后化作点点碎末,消散无形。
  那黑色幕墙不知道是什么物质做成,虽然白光来势威猛,但是幕墙却纹丝不动,屹立如初。
  白光虽然屡战屡败,却并不气馁,持之以恒地击向黑色幕墙,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经过亿万次的撞击后,终于在幕墙的中心处击穿了一个十分细微的孔洞,一小束极其微弱的白光透了过去。
  “啊……”
  他醒了。
  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这是一个寂静的小树林,树叶落了一地,仿佛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偶尔有金黄色的夕阳余辉从树叶间透了进来,在地毯上印上了斑驳的光点。
  他坐在松软的枯叶上,背部斜靠着一颗碗口粗的大树,不知道这个姿势保持了多久,头上、身上均已经盖上了好多树叶,几乎要把他埋了起来。
  一条毛毛虫从覆盖着他头顶的树叶上掉了下来,正好落在了他手部裸露的肌肤上,冰凉、滑腻的感觉让他倏地一惊,彻底清醒了过来。
  他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也许说他是个男孩更为恰当些,十六、七岁左右的年纪,眼睛细长有神,鼻梁高挺,唇红齿白,相貌清秀,只是身材过于瘦弱了些,脸色苍白了些,有些营养失调的样子。
  他的眼睛很亮,好似两颗黑宝石镶嵌在脸部,仿佛有股特殊的魔力,让人一看就深陷其中。
  他用双手拨掉身上的落叶,从地上爬了起来,身上的一套深蓝色运动服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到处都是窟窿,脚下的运动鞋也磨得几乎到了脚底,看来没少走路。
  “我是谁?这是……哪里?”好听的男中音从干渴的喉咙里发出,很难想象,如此好听的声音是出自这个瘦弱的男孩口中,只是声音的语气略微有些生硬,而且并不连贯,好似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了似的。
  这两个问题显然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问出的,男孩的眉头微皱,用手拍了拍脑袋,又晃了晃,男孩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毫无疑问,自他醒来之前的记忆已经全部失去了。
  “警告!警告!饥渴度达到99.9%!十分钟后,每分钟生命值减少1%!”一个悦耳的女声在脑海中响起,与此同时,一阵饥肠辘辘的感觉铺天盖地般袭来。
  男孩顾不得思考其他的问题,立刻行动起来,每分钟生命值减少1%,也就是说,如果他在110分钟内找不到食物,那么他将会被活活饿死。
  男孩的眼睛四下搜索,寻找起食物来,在这种小树林中,能够充饥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好容易在一个大树根下找到了几个类似蘑菇一样的东西,刚想塞进嘴里,却被那个悦耳女声告知有毒,无法食用。
  十分钟很快过去,男孩一无所获,他的生命值开始下降了,这令男孩更加着急,不由自主地开始奔跑起来,可是越是这样,找到食物的机会越是渺茫。
  一个小时后,男孩不知不觉跑出了小树林,来到了一条柏油马路上,此时的太阳已经落山了,不过天还未全黑,马路上不时有车辆驶过,可能是这里位于郊区,来往的车辆中,以拖拉机、小型卡车这些农用的车辆居多。
  检查了一下生命值,只有35%了,男孩顿时觉得头晕眼花,脚步虚浮,浑身的力气在一丝一毫地从体内流失,别说是跑,连走也走不动了,踉跄了几步,脚下被一块砖头一绊,男孩一头栽倒,滚了两滚,正好四仰八叉地倒在了马路中央。
  一辆卡车从远处驶来,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卡车极度惊险地在距离男孩身体前几乎是一厘米的地方堪堪停住。
  “侬不要命啦?!!寻死不要找老子!”一个粗旷的男人的声音从驾驶室里响起,车门打开,一个身穿汗衫短裤、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副驾驶处,却跳下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女孩,女孩长着一张瓜子脸,皮肤微黑,看相貌,眉眼间和中年男人有些相像,可是脸部的线条却又柔美了许多。
  时值初夏,女孩的打扮十分清凉,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下身则是一条浅绿色的短裤,一双耐克旅游鞋,丰满结实的大腿露在外面,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爸!你快去看看,有没有压到人!”女孩的脸上满是焦急,高高的额头上隐隐浮现出一层细密的汗珠,看来吓得不轻。
  中年男人嘴里骂归骂,人却早已来到男孩的身边,俯下身把男孩扶起,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同时检查着男孩的状况。
  “吃……吃……”男孩并没有被车压到,被中年男人掐了几下人中后,人已经悠悠醒来,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吃’。
  “嘿,看来这小子是饿晕了,小琳,你去找找有什么吃的没?”中年男人大大地吁了口气,既然自己没有压到人,一颗心倒是放下了。
  女孩立刻跑回驾驶室,翻出了中午吃剩的半袋面包,看了看,还剩下七、八个的样子,拎着装面包的塑料袋急匆匆地跑了回来。
  蹲在中年男人旁边,女孩拿出一块面包,撕了一半,送到了男孩的嘴边。
  “面包,可以食用,每服用100克减少饥渴度10%,五分钟内持续恢复生命值5%。”脑中的女声再次响起。
  男孩似乎闻到了食物的香味,睁开了眼睛,张开了嘴狠狠地咬了一大口面包,在嘴里没经过几下咀嚼就硬生生地吞咽了下去。
  女孩差点被男孩咬到手指,心里一惊,同时看到男孩狼狈的吃相,又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轻声道,“慢点吃,面包有的是,没人和你抢。”
  就着女孩的手,把半块面包吃下肚后,男孩的精神好象好了许多,从中年男人的怀里坐了起来,女孩索性把装面包的塑料袋塞到了他的手里,让他自己取来吃。
  男孩是饿急了,一块块面包被狼吞虎咽地塞下了肚,不到两分钟,塑料袋里的面包,被他全数干掉。
  女孩和中年男人看傻了眼,这个人到底几天没吃饭了?莫非,他是从大山里跑出来的饥民?
  “没……没了。”男孩拿着空塑料袋,不好意思地看着眼前的父女俩。
  女孩接过了塑料袋,这才注意到了男孩的相貌,心头没来由地一跳,暗道,这个男生虽然有些瘦弱,但是长得却蛮好看的,起码,比自己班里的男生都好看。
  男孩眼中的忧郁眼神,又令女孩心中一疼,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什么会昏倒在马路上?女孩心中有着太多的疑问,却无从问起。
  眼睛从男孩的脸上移到了他身上,女孩心中又是一酸,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就是乞丐也比他穿得好些吧?看他的样子,好象是走了不少路,吃了不少苦,这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吃了面包,又就着中年男人的大茶缸喝了大半缸凉茶,休息了一会儿,身体总算缓了过来,脸色也好看了许多,脑中的提示音更令他心中一喜,不仅饥渴度降到了0,生命值也恢复到了65%,并仍在不断上升中。
  身体恢复了活力,重新有了力气,男孩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到男孩恢复的这么快,中年男人和女孩都十分惊讶,一般饿过头的人可没有他这么好的胃口,而且需要好好调理一下肠胃才行,可是这个男孩就好象没事人一样,丝毫没有刚才浑身无力的样子,这简直也太天方夜谭了吧?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中年男人看着眼前的男孩,嘴里发问道。
  女孩站在旁边,两只大眼睛里也满是好奇,这个大男孩好象从天上掉下来一般,浑身上下透着股神秘。
  “我是……谁?我的……家在……哪里?”男孩的眼中刹那间充满了迷茫和困惑,他不断地重复着问题,反问着自己,越想越没有答案,到后来,甚至开始用手拔自己的头发,用拳头锤打自己的头。
  中年男人和女孩赶紧上前把男孩按住,两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都从对方眼中读懂了意思,毫无疑问,这个男孩失忆了。
  虽然这失忆的事情现实生活中没有遇到过,但是经不住电视里经常演啊!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老爸,怎么办?”待男孩的情绪稳定后,女孩把中年男人拉到一边小声商量。
  “小琳,侬讲让爸怎么办?这事一旦粘上了,就是湿手沾了干面粉,甩都甩不掉,我看,阿拉还是不要管着闲事,开车走算了。”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从里面倒出一根香烟,点着抽了起来。
  “爸~~~”女孩嗔怪地看了中年男人一眼,开口道,“现在天都快黑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多危险啊,这里又没有路灯,他又是这个样子,万一真被车撞了怎么办?”
  “这个,小琳,爸懂你意思,可是咱们和他非亲非故的,如果把他带回家,他又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难道,让他一直住在咱们家里不成?我整天在外面跑,家里只有你和你妈两人,这也不方便啊!”中年男人猛吸了口烟,为难起来。
  女孩看了一眼路边抱着头蹲在地上的男孩,怜悯之心大起,拉着中年男人的汗衫,娇嗔道,“老爸,咱们先把他接回家再说,反正咱家房间也多,就让他住几天,如果实在问不出他家住哪里,再把他送到公安局,让警察帮忙,也总比把他仍在这里好啊!好伐好啦~~~~”
  经不住女儿的苦求,中年男人考虑了一会儿,终于答应了下来。
  第二章 没钱寸步难行 [本章字数:3275 最新更新时间:2010-11-04 09:44:59.0]
  中年男人名叫赵得福,上海南汇县惠南镇人,是本地有名的种瓜大户。
  南汇的西瓜在整个上海可是有名的,而赵得福培育的8424无籽西瓜,在南汇却是首屈一指的品牌,个儿大、汁甜,一刀切开清一色的红瓤。
  每年夏天,专门有城里的客户跑到南汇指定要收他种的瓜,整个南汇县,西瓜数他卖得最快,价格也最高。
  辛辛苦苦十几年,赵得福靠种瓜的收入不仅给家里盖了一个小楼,买了辆卡车,而且,银行里的存款也有个百十来万,在当地算是小富了。
  人到中年可谓是春风得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老婆没给他生个儿子,这让赵得福好生郁闷了一阵子。
  不过好在女儿赵琳从小就聪明伶俐,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发出落得水灵漂亮,更难得的是善解人意,加上这几年老伴的身体一直不好,这才把赵得福想顶风作案再生第二胎传宗接代的想法,彻底打消下去。
  赵得福今天刚和女儿一起从城里客户那里送瓜回来,后车厢都是空的,就让男孩到车后面去坐了,自己和女儿上了车,向家的方向驶去。
  赵琳扭头透过驾驶室的后窗玻璃打量着后面男孩的举动,此时的男孩却恢复了安静,他蜷缩在车厢的角落里,眼睛呆呆地望着外面飞速倒退的景色,谁也不知道此时此刻,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赵琳转过头来,心中想着心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坚持要让老爸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只是总觉得这个男孩的身上好象有种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他那瘦弱的身躯,让人会忍不住想帮助他,爱护他。
  自己是不是又爱心泛滥了?平时就喜欢捡些流浪的小猫小狗回家,现在居然捡了个人回来,到时候老妈又要说自己了。
  一个小时后,赵得福把卡车稳稳停在自己家的小院里,老伴听到声音已经接了出來。
  “阿福,怎么这么晚?我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呢!”赵得福的老婆沈春芳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长得瘦瘦小小的,脸色发黄,虽然自己家里的条件不差,却也不舍得打扮,浑身上下除了手腕上祖传的一个玉镯子,居然没有一件金银首饰。
  “妈!老爸今天差点压到了人,所以我们耽搁了。”赵琳早已象个小兔子一样从驾驶室里跳下,扑到了老妈的怀里。
  “啊?压到了人?压……压到谁啦?阿福啊,侬哪能这么不当心啊!”这句话可把沈春芳吓得不轻,手脚有些发凉。
  这时,赵得福也从车上跳了下来,一边责怪赵琳道,“小丫头,嘴巴就是不牢,孩子他妈,别听小琳胡说,不是压到人了,是我们从马路上救了一个人回来。”
  边说边走到车后面,敲了敲车厢板,嚷道,“喂,小子,下来吧!到地方了!”
  过了一会,听到车上没有动静,赵得福心中不由觉得有些奇怪,难道他睡着了?
  赵琳在那边和沈春芳讲刚才发生的事情,并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情况。
  赵得福心下纳闷,转到汽车后面,扒着后挡板往里一看,却是傻了眼,车后面空空如也,那个小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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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男孩正在赵得福家十公里外的地方,沿着马路向相反方向走着,他的听力非常好,那个女孩子和她父亲的交谈全部被他听到了耳中,这对父女救了他一命,在他心中对这对父女的好感度超过了50,但是他却不想成为他们口中的‘麻烦’。
  所以,在车开到半路的时候,他跳了车。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乡下的土路上没有路灯,男孩借着月亮的光亮,向前行走着,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只是觉得应该离那对好心的父女越远越好。
  女孩的面包和她父亲的茶水让他恢复了全部的体力,事实上,在那以前,他已经整整十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所以饥渴度才会上升到危险的99.9%,否则几天不吃饭,对他来说还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马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发出异常的响动,四个绿色的光点若隐若现地向男孩靠近了过来。
  男孩停住了脚步,眼睛向黑乎乎的林中看去,两个红色的小箭头出现在他的视野里,男孩的眉头一皱,他心中知道红色代表着什么。
  红色的小箭头越来越近,终于在月光下显露出了身形。
  “野狗,攻击力一级,生命值低,武器-爪子、牙齿。战斗力评估-打发它们就象是打个喷嚏一样简单。”脑中传来悦耳的女声。
  男孩的眉头舒展开来,看着野狗身上癞癞叽叽的皮毛,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破烂衣裤,不由得哑然失笑,自言自语道,“难道,你们两个也想来欺负我?你们不觉得咱们三个有些像吗?你们还是快走吧,否则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野狗却丝毫没有听懂他的话,两条野狗一左一右扑了上来,它们应该也是很久没有找到食物,饿慌了,否则不可能攻击人类。
  男孩并不慌张,身体往后面闪电般一让,左右两手急速伸出,看准狗头的位置,往中间轻轻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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