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狮子在刚刚堵车的时候已经将网络上的情况仔细看了,就和茅台说的一样,在警方出了案情通报后,一下便有人猜出了事件的男主角便是不久前的痴心人小林,而一时间,当时没转发的人纷纷标榜起了自己的明智,而转发了的人当中道歉的只有少数,更多的人则是直接删掉了自己之前的转发,直接开始当起了事后诸葛亮。
  “早就看出这人有问题啦,谁会因为一见钟情在一个地方天天踩点,难道不是惯犯吗?”
  “当时把女孩儿地址曝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人,这不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吗?”
  “果然,就不能相信爱情,那些说这是年度爱情故事的人,想问问你们,脸疼吗?”
  “怎么没人想到去查查男的,就当女孩子好欺负是不是?”
  “这种事情下次平台也要有审核制度啊?不能谁都能占用公众资源。”
  狮子如今看着这些评论不禁冷笑出声,警方通报里已经讲得相当客气了,甚至没有明说林立军拿相机偷拍苏晓的事。
  她没好气道:“就这群人说风就是雨的,跳的最欢的这几个保不准就是当时‘爱心接力’给林立军送受害者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轻飘飘的一句话不会毁掉别人的人生,做了坏事还要往自己脸上贴金呢。”
  茅台看看苏晓的脸色,虽说憔悴,但眼底却仍有神采,笑道:“和父母和解了?”
  “嗯,和解了。”苏晓苦笑,“把他们吓得够呛,原本我妈还给我在什么相亲网站交了钱,这下也退款了,说是以后再也不能信网上这些东西了。”
  她说到最后像是想起什么,抬起头直视着茅台说道:“这其实,也是你们想要帮我吧……我爸妈这么顽固,如果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永远不会觉得网上那些恶性事件是和我有关系的,明明我之前也说,这样的人可能会走极端,之前就发生过追求不成就上门行凶的事……”
  “刀子不捅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疼呗。”狮子心直口快,说完却又像是觉得自己说得有些过,尴尬道,“不过之前是不好意思啊,没和你说就直接刺激了林立军……”
  苏晓摇摇头:“我后来想明白了,即使你们不这么做,他可能也早晚会找上门,毕竟他早就知道我们家地址……也算是因祸得福吧,我爸妈说以后应该要多相信我,让我不要怪他们,有空能多回去看看他们就好。”
  “他们和你道歉了?”狮子一怔,似乎没料到这种结局,七年前的一切电光火石一般在她脑中重演了一遍,她又不自禁地重复了一遍,“他们道歉了?”
  “可能也是他们第一次对我低头,毕竟让他们那辈的人低头认错很难,有的时候,我们得给他们一个机会。”苏晓苦笑了一下,“狮子姐,希望你爸妈未来也能这么做。”
  “他们不会的。”
  狮子脸色几乎立刻便冷下来,茅台本想出声安抚,不想这时放在桌上的手机震了震,她扫了一眼微信的内容,当即脸色一变,直接站起了身。
  “怎么了?”狮子一愣。
  “去见徐涛。”茅台眉头紧皱,“林立军的事情有眉目了,他们找到了侯月的尸体,林立军为了将功赎罪顶不住高压自己开的口……说是身陷传销组织的未成年人受害者,至少有十多个。”
  【猎物三 求爱 完】
  第62章 01 案中案
  再见到徐涛时,城东分局的刑侦副队长根本没有时间和他们去吃饭。
  徐涛坐进车里,甚至没工夫绕弯子:“找到侯月的尸体了,在小春村后头的水库里,肚子里还有个刚刚成型的胎儿,验了 dna,孩子是林立军的。”
  “什么?”狮子一愣,难以置信,“是他自己的?他不是……”
  “已经问出来了,林立军隐瞒了侯月他自己的病情,但却也正是因为他自己有病,所以才坚信侯月的孩子是别人的,却没想到,侯月其实在跑过几次医院之后就已经猜出不是自己的问题,中间断断续续给林立军吃过一些药,也因此,怀上的孩子其实就是林立军自己的。”
  “那他……”
  “他杀侯月之前,侯月在家里找到了他之前被确诊为少精症的报告,两人吵了一架,而这时侯月又直接说出了他骗林立军吃了药的事……这导致林立军恼羞成怒,直接杀了她。”
  “靠。”狮子听得火冒三丈,“从头到尾都是他自己的问题,结果就为了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就直接杀了自己老婆?这他妈还是人吗?”
  茅台心知林立军本身对于女性就没有任何尊重,再加上过度膨胀的自尊,走到这一步只是早晚的问题,问道:“那你之前说的组织是怎么回事?里头有珍珠?”
  徐涛摇摇头:“目前不好说,但是林立军说至少有十来个孩子,都不到十六岁,其中除了个别是被父母直接带进来的,大部分都是被有目的地拐卖,林立军还说,甚至存在有按照客户要求选孩子的情况。”
  “按照要求,那么就是说,可能存在有踩点跟踪?”
  茅台神色一凛:“那珍珠当时……”
  徐涛摇头:“我也想到了,我之前给他看了珍珠的照片,他好像也有印象,只是因为见过的女孩儿太多了,不能确定。”
  茅台眉头紧皱,五年前,珍珠宋晓艺失踪时唯一留下的线索就是曾经在城东区被人尾随偷拍,而五年来,他们始终没有能找到那段模糊监控里偷拍珍珠的人,只能通过过往经验来判断,如果是性质更严重的犯罪并没有偷拍的必要,所以犯罪性质应该偏向拐卖,而敢于在公开场合尾随偷拍未成年人,极有可能是有组织的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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