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容不得他不惊讶,《velvet paw》,国内翻译《笑里藏刀》,这部好莱坞大片不仅在国际上票房横扫,而且是公认的既有质量又有票房的好莱坞电影,在商业片大行其道的这几年,《velvet paw》得到的赞誉就更多。
  是了,这部电影的男二就是一位华裔,陆宁记得原来是由一位美籍华人饰演,给他带来了空前的人气不说,甚至得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但是,上辈子的陆远并没有参加过幸存者。
  在陆宁看来,这部电影的男二在人设方面确实很适合陆远,阳光开朗笑容迷人什么的……
  “你知道?”钟瑜白奇怪地看过来。
  陆宁也不遮掩,大方地点点头,“我看过这个小说。”
  这部电影就是由同名小说改编的,所以钟瑜白也就没说什么。
  “我建议是接下来,这种机会很难得。”钟瑜白劝他。
  陆宁点点头,“确实。”
  陆远拿过剧本,“好吧,我知道了。”
  “另外,阿宁也有三个好莱坞的邀约,但是角色都不是太重要,现在趁着《幸存者》的热度,倒是有一些制作方有邀请的意向,不过我觉得还是国内的那几个剧本更好一些。”既然谈了,钟瑜白就想索性将陆宁的也谈妥。
  陆宁点点头,他看着面前的剧本,几乎不需要犹豫就挑出了其中一个,好电影不是一抓就能抓一把的,例如之前的《爱无眠》和《风声鹤唳》,虽然也算是不错的商业电影,但是要说拿奖就要差一些了,他挑出的这部电影《西窗旧事》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陆宁记得上辈子的陆远就曾经出演了这部电影,并且为陆远带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最佳男主角,来自国内的三大电影奖项之一金鸡百花奖。
  但显然《velvet paw》对于陆远来说是更好的机会。
  陆宁叹了口气,如今他这个蝴蝶翅膀已经造成了太多的改变,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这辈子的陆远会比上辈子走得更远更成功。
  当然,自己也是。
  “还有,阿远要去参加《风声鹤唳》的首映礼,因为何瑞申的死,《风声鹤唳》不大卖才奇怪,其他演员也都是全部出席的,所以阿远一定要去。”钟瑜白看着陆远说。
  陆远无所谓地点点头,然后才挑起眉,“孙立言也会去?”
  “对。”
  陆宁有趣地笑了笑,“他不是现在避我们如蛇蝎吗?”
  “阿宁你陪我去吧。”
  陆宁几乎没有犹豫,“好啊!”
  钟瑜白翻了翻手上的记事本,“你们可以一起去,然后电影一结束就直接飞洛杉矶。”
  等到事情都交代完了,钟瑜白正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又停住脚步,“哦,忘了告诉你们一件事。”
  “什么?”陆远看过来。
  “之前我看到叶存安和顾怡在电梯门口接吻,然后叶存安给她套了一个戒指。”
  陆宁:“……”这种话难道不该早说吗?
  陆远:“……”他妈叶存安这个混蛋!
  “是求婚吗?”陆宁忽然开口。
  钟瑜白耸了耸肩,“我怎么会知道,你可以自己去问他们。”
  然后直接关上门出去了。
  陆宁算是看出来了,钟瑜白现在的心情很糟糕。
  程苍术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没有出现了,难怪。
  在自己感到幸福的时候,希望别人也能幸福,所以他觉得,叶存安和顾怡说不定也是一桩好姻缘?
  “钟哥是心情不好?”陆宁决定找一个安全话题。
  “哼,他是欲求不满吧我看!”陆远直接说,他知道自己不该干涉顾怡的幸福,但是自从费春霖的事情过后,他总觉得顾怡的眼光很不靠谱,叶存安也算是他们“内部”的人,如果敢像费春霖那样,他不介意给这家伙放点儿血——
  憋屈的是,到现在顾怡仍然没有和他说过这件事。
  不过,自己这么忙,顾怡想说也没有机会吧?
  正说着,门又一次被打开,钟瑜白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最后还有一件事,那个英国的巫师后天会到上海,进行第一次秘银交易,只是通知你们一声。”
  陆宁:“……”他觉得钟瑜白一定听到了。
  陆远一脸严肃,“我们知道了。”
  欲盖弥彰。
  陆宁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陆远还是这样,沉稳却又偶尔幼稚,聪明却有时候会犯点小蠢,不管外表多么优雅出众,本质里仍然是那个有点儿小脾气、执着坚定的家伙。
  他不是一个完美的吸血鬼,可是却真实到可爱。
  陆宁觉得也许这样的日子过下去,自己会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
  可是陆宁却一点儿都不讨厌这种感觉。
  77
  77、chapter 77
  程苍术是不告而别的。
  所以钟瑜白感到很恼怒,谈不上伤心,他早预料到这种情况,但,仍然有些失落。
  他知道,程苍术的修炼遇到了瓶颈,看到凡人的小说中也提到过,修真者注重心性,情劫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词。
  程苍术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他是紫宸老道千辛万苦培育出的剑魄之心,一身剑气凛冽,从修炼初始就比其他修真者强大太多,他原是一心只有剑的,却不是那些不知变通的世外之人,紫宸老道的剑术,本就不是远离红尘的剑术,所以程苍术自小周游世界,在红尘之中练就凌厉剑术。
  钟瑜白想过他为什么会将自己放在心上,可能因为自己是唯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对手吧?
  哪怕是钟瑜白这样强大的妖怪,也必须承认论打架,他是打不过程苍术的,但是狡兔三窟,他打不过,跑起来躲起来,程苍术也拿他没有办法,直到程苍术变得越来越厉害,虽然那几次极险,他却仍然放过了自己,再后来,钟瑜白彻底躲了起来。
  剑修在心性上的淬炼并不比寻常修真者容易多少,程苍术走火入魔,上一次突破的时候失败,是因为他碰上了心结。
  钟瑜白猜,这便是所谓的情劫了。
  但是,自己可不想平白成为他消除心魔的工具,所以钟瑜白指使起程苍术来从来没有过愧疚之心。
  这家伙总有一天会走,他只是为了突破境界才来到自己的身边。
  满口的谎言,那些情意,或许是真的,如果不真,也成不了心魔,更不会让程苍术这样呆在自己身边,如果不真,也引不了自己落入情网,他的心魔自然不能解,但剑修心性坚定,若是想走,钟瑜白觉得,程苍术也是可以走得再不回头的。
  知道是一回事,并不表示他要真这样了,钟瑜白就不生气。
  事实上他气死了。
  但他又觉得有点不对,要是心理上的坎儿这么好过,也不至于那么多修真者扑倒在这种关卡前了。
  不过现在他要操心的暂时不是这个。
  d.a.的摊子越铺越大,虽然大部分都由叶存安他们去管,但是手头上好用的专业经纪人太少了,钟瑜白才会那么忙,他觉得,他需要去其他公司挖点儿专业人士来——
  嗯,不肯来的话,大不了就是威逼利诱那么一招,反正他最近心情正不好,不用这么客气,人手足了之后,他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钟瑜白准时到了约好的咖啡馆,陆宁和陆远属于走到哪里都容易被人围观的类型,出道五六年的时间,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已经相当高了,但出于对巫师的好奇,他们仍然挤出一点儿时间跑了出来。
  幸好是冬天,穿得多他们就不大显眼了,围上围巾戴上帽子更难看得出来真容。
  到了咖啡店,他们才解下帽子围巾脱掉厚重的外套。
  这家咖啡店的沙发很高,使得每张桌子都像是被单独分隔出的空间,陆宁陆远坐的地方刚好可以看到斜侧方的钟瑜白对面那个位置。
  外面下着冬雨,冷得很,一个高大的男人推门进来,他穿一件相当精致的银灰色羊毛大衣,脚上的皮鞋在这种糟糕的天气居然还能纤尘不染,显然十分违和。
  陆宁从来没有见过巫师,对于巫师有些好奇也是当然的,走过来的男人却让陆宁有些失望,因为这个人长得十分普通,除了衣着之外,长相气质都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就是挺标准的平凡英国男人的长相,唯一可以称得上特别的也就是那双浅灰色的眼瞳了,而且这人虽然高,却很瘦,头发也剪得很短,看上去甚至有点儿营养不良,和他相当考究的衣着行程鲜明的对比。
  “mr rabbit?”他径直走到了钟瑜白面前。
  钟瑜白点点头。
  秘银这个东西,陆宁其实只在电影小说里见过,陆远也是同样,连钟瑜白这样见多识广的,也没有听说过,想必是个珍奇玩意儿,对方开出十万英镑每克的高价,已经能够看出对这东西的渴求了。
  秘银质地很轻,但再轻,这次钟瑜白带来的五十克也不过是掌心的小小一块。
  五十克,五百万英镑,单单陆宁之前给钟瑜白的那一块,就有两三斤重,一千两百多克,而陆宁的背包里,还有一百多块秘银矿,这是多大的一笔财富!
  “您好。”钟瑜白待他还算客气,事实上他做生意的时候一向客气,“巴萨罗穆先生?”
  两人握过手,才坐下来详谈。
  陆宁和陆远只是好奇巫师的样子才跑过来看看,真正看到了之后又有点失望,因为这位巫师既没有穿黑斗篷也没有带着魔杖,于是根本没什么看头,等他们回到公司继续排练演唱会之后,顾怡刚好来找陆远,陆宁就索性在休息室里休息了一会儿,没过多久钟瑜白就回来了。
  “五十克卖出去了,我说可以长期交易,他让我答应不卖给另外一方的巫师,可以给我再加点价格,我拒绝了。”钟瑜白靠在门上说,“做生意就是要价高者得。”
  陆宁点点头表示理解,“我再给两块给你?”
  钟瑜白若所有思,“据说这种材料很好,连老三也没见过这种材质的金属,你拿两块来我让他给你们打点儿东西。”
  “好!”陆宁答应得十分爽快。
  陆远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大好,他的手上居然拿着一张请帖,陆宁看过来,“顾怡要结婚了?”
  “嗯。”陆远皱着眉说,“幸好叶存安看上去还算有诚意。”
  “那不就行了?”陆宁拍拍他的肩膀,“顾怡这几年也成熟了很多,她既然决定嫁给叶存安,那你也只能尊重她的选择,而且有我们在,叶存安能翻得出手心去?”
  陆远的脸色这才好了很多,笑了起来,“说得也是。”
  “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的。”陆宁忽然说。
  陆远一怔,然后敛去了笑意,他知道陆宁的意思。
  陆宁看着他,“我们不是寻常人不是吗?总有一天会离开的,你是二代吸血鬼,但是当身体完全成熟之后,并不会和普通人一样变老,我们注定没办法一直生活在一个地方。”
  “你说得对。”陆远轻轻说,“这样对姐姐更好。”
  “没错,总要有人陪着她的。”
  他们总有一天必须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到陌生的地方去,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变老。
  “到时候,我们可以环游世界啊!”陆宁笑着说。
  陆远看向他,拉住他的手,“好,到时候,我陪着你环游世界。”
  “嗯。”
  当一个人永远也不会变老是多么可怕,但是有一个人可以一直陪伴着你,似乎就变得不那么可怕了,他们可以在美丽的北欧小镇住半年,再搬到斯里兰卡的海边,可以买下一个漂亮的农场,可以在荷兰种一大片花田。
  未来,忽然变得明亮而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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