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节

  这边枪支弹药少,敢进深山猎野猪的人,自然也少,高家村这一带,倒是有七八杆气枪和鸟铳了,但这些枪,也就打打鸟和兔子,想打野猪,那还差点。
  何况这些枪的来路都不正规,质量良莠不齐,遇到质量差的,一旦炸膛,自己就得先受伤。
  高明程给野猪剥皮时,才发现家里的刀子很久没用,有些钝了。
  果然刀不磨,就会钝。
  陈大松当即接过磨刀的任务,院外的一株栀子树下,就摆着一块磨刀石,他拎着几把刀和半桶水走过去。
  恰好远远看到他大儿子陈多福从放置蜂箱的山谷那边走回来,他当即大声喊道:“多福,快来帮忙!”
  陈多福听到他爸的喊声,连忙跑着过来了。
  陈大松笑着说道:“明程弄了一头野猪回来,你快去帮忙——哦,你干脆把你妈和弟也喊来一起帮忙好了。”
  人多力量大嘛!
  并且陈大松知道高明程大方,他们帮忙收拾野猪后,怎么也能够分到一些骨头和猪下水。
  不过陈多福没去喊人,而是说道:“妈带着多喜去地里干活了,这会儿不在家。我去喊成远哥来吧!”
  “也行。”陈大松点点头,张成远和高明程是连襟,过来帮忙再分点肉,那也顺理成章。
  于是陈多福就一路朝张成远干活的地走去,把张成远喊了回来。
  他们进院子时,发现院子湿漉漉的。
  原来高明程发现刀子钝了没法剥皮后,只能暂时停下来,这一停下来,他就觉得该用清水把野猪洗一下,不然剥皮时,猪皮上的淤泥就容易弄脏肉。
  野猪在山里生活时,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天敌猎杀,会到泥潭打滚,把泥浆裹在身上,一层层的,硬如盔甲般。
  高明程往野猪身上倒水,张成远和陈多福就用刷子把野猪身上的泥巴刷洗干净。
  等把野猪洗的差不多了,已是满地的泥水了。
  高明程把野猪搬到干净的屋檐下,避免太阳直晒。这时陈大松也把刀子磨好了。
  刚磨好的刀锋,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芒。
  高明程先用斧头把猪头、猪脚和猪尾巴斩下来,然后再是剥皮。
  张成远的刀功不好,于是他捡起猪头、猪脚、猪尾巴,到院外去烧了一堆火,将皮上的猪毛烧干净。
  在紧张的忙碌下,一张完整的猪皮就被剥了下来,这张猪皮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等硝制好后,就可以做成猪皮鞋。
  后世的人们热衷于穿牛皮鞋,但这会儿,还是穿猪皮鞋的人多,毕竟没有那么多的牛皮供应。
  高明程把剥了皮的猪转移到干净的大木板上,这块大木板,还是他为了处理猎物时,特意请木匠制作出来的。
  看到高明程准备给野猪开膛破肚了,陈多福连忙准备好木盆,等下那些猪下水,都要放到木盆里来。
  事情有条有理的进行着,结果高明程在胆管位置摸到一些小硬块,他心底一动,干脆把硬块弄了出来。
  那硬块和牛黄类似,也是猪的结石,俗称猪砂。
  高明程不由得笑了,没想到这头野猪竟然也是胆结石患者,难怪弱到两条狗就能够弄死它。
  他看着手里的猪砂,随意的将之丢弃了。
  虽然有人吹捧猪砂、鸡宝这类东西,但实际上,也就牛黄、狗宝和马宝是真正可以入药的,并且常用的还是牛黄。
  猪砂虽然也是胆结石,但没有药效,就如人也有胆结石,但没人会用人砂入药一样。
  高明程又在胆囊里摸了一下,这回没摸到什么小硬块,不过胆囊他没有丢,因为猪砂不是药,胆囊却是药。
  猪胆囊呈长梨形,里面全部是墨绿色的胆汁,高明程将胆囊挂在屋檐下晾干,这玩意干燥后,就是一味中药了,到时候可以带到药交会那儿卖掉。
  他把内脏交给陈多福去处理,自己则拿起一把菜刀,准备将猪肉切分。
  切分猪肉也是有技巧的,要沿着猪的关节下刀,这样分割起来就很容易,切割下来的骨头也是完整的。
  高明程把上好的前腿肉放在一起,又把排骨剃了下来,想到奶奶需要喝骨头汤,于是他分了几斤排骨出来,又拿了两个筒子骨,外加一斤猪肉,这些等下就送给奶奶吃。
  至于细奶奶,那也绝对不会厚此薄彼,高明程一边切割,一边分肉,很快就堆成一座座小山了。
  这头野猪虽然受了伤,并且还是胆结石患者,但毕竟是一头成年的公猪,重量可不轻,即使剥皮和去除猪下水后,也还出了不少猪肉。
  两狗是功臣,因此在切割时,高明程就先切了三块五花肉,给它们补充油水。
  大黄算是蹭吃蹭喝,但它自觉自己也出了力,吃的可欢了,丝毫没觉得不应该。
  在三人的忙碌下,这头野猪很快就处理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给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都分了些肉,这算是员工福利了。
  陈大松得了一斤后腿肉和一些骨头以及一副小肠,整个人乐呵呵的,他没什么文化,不然怎么也得说一句:跟对了老板,就真的不一样!
  “明程,中午也在我家吃吧?我让你婶子多煮点饭。”陈大松笑着说道。
  不过高明程却拒绝了,而是说道:“不了,我中午去细奶奶家吃饭。”
  现在都已经十一点半了,该煮中午饭了,他等下就要去老村那边一趟,给自家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送肉,顺便在细奶奶家吃饭。
  没有女儿的他,可喜欢高壮家的小圆圆了。
  第486章 见者有份
  高明程带着骨头和猪肉进门时,不管是高远见还是罗小华,脸上都带着笑容,就连带娃过来蹭饭的黄素娥,也是满脸的喜悦。
  黄素娥的大儿子已经三岁了,正拿着一根棍子在玩,因为调皮常在外头跑,晒出一身黑皮了。再看黄素娥的肚子微微凸起,像是又怀上了。
  高明程一愣,随即算了一下日子,想起明年春天时,他大哥的女儿就会出生,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怀上了。
  原来如此,难怪之前黄素娥和张金玲吵架时,他妈都偏帮黄素娥,除了更喜欢黄素娥外,也和黄素娥怀着孕有关。
  高明程把肉放下,简单的说明了下来意,就准备走了,省得话不过三又吵起来了。
  饶是如此,等他走后,他妈还是有话要抱怨。
  “老二手里提着的是给后头那户人家的吧?呵,他家才几个人,居然给那么多肉!老二这个胳膊往外拐的儿子,真是白生了!”
  高远见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高明程送给细奶奶家的肉,明显比送给自家的肉要多些。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因为高明程是要在细奶奶家吃午饭的,因此才特意多带了些肉,他胃口大,那些带来的肉,就有不少会落入他的腹中。
  高明程提着一篮子肉和骨头走进细奶奶家的院子,立即听到小圆圆那软萌的声音。
  “大伯!~”
  “哎,小圆圆好啊,大伯给你带肉来吃了!”高明程伸出手,摸了摸小圆圆的脸蛋,小孩子的皮肤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明程哥,奶奶正要我去牛尾岭那边喊你过来吃饭呢。你进山打野猪了?”高壮摘下头顶的草帽,接过高明程手里的篮子。
  他看着一篮子的肉和骨头,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他明程哥真厉害!这么快就从山里打到野猪,还收拾好了!
  “不是我打的,是黑虎和精灵打到的。”高明程笑着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下,然后看到何秀曼将篮子提进厨房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煮饭,看到高明程送了这么多肉来,当即对高壮说道:“壮壮,缸里的水不多了,你去井里打两桶水来!”
  “哎。”高壮应着,走进厨房,拿起地上的水桶和扁担,熟练的挑着空水桶出门去了。
  高明程看着高壮的背影,发现短短几年内,高壮的肩膀厚了些,这是挑多了担子形成的。
  而细奶奶,随着年纪的增长,她越发显露出老态来,因为常年挑担子,一边肩膀都彻底变了形。
  这是艰苦岁月烙印在农民身上的痕迹。
  何秀曼决定自己来煮饭,让细奶奶出去和高明程说说话。
  细奶奶笑着说道:“明程也不是外人,等壮壮打水回来后,他们兄弟两个说话就行,我给你烧火,你把另外一口锅也洗干净,等下一边锅炖骨头,一边锅炒菜。明程带来的那些排骨都炖了,那肉就放盐腌着,等明天再吃。”
  高明程往这边送了十斤排骨和两斤前腿肉,还有半边板油,绝对够所有人吃个痛快了。
  一个小时后,排骨已经炖熟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飘的满院子都是,住在细奶奶家附近的邻居们,闻着这肉香味,只觉得碗里的素菜越发没意思了。
  哎,他们怎么就没有早早的和高明程打好关系呢?
  这一顿排骨大餐,大家都吃的尽兴,就连小圆圆都吃了三块排骨,吃的满脸满手都是油。
  饭桌上,细奶奶说今年她又种了不少红薯,等挖了红薯后,还打算做一些红薯粉出来。
  细奶奶说道:“明程,你爱吃红薯粉,到时候我给你送几斤。”
  高明程立即想起那年天干,细奶奶也是种了很多红薯,准备做红薯粉,结果老村这边的井里没水,于是把红薯和工具都弄到牛尾岭那边,利用高明程家的那口井做出了红薯粉。
  虽然高明程不是很爱吃红薯,但高家村家家户户都会种红薯,他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种的不多,种了三分地的样子,夏天时能薅红薯叶吃,秋天时也能够挖一些红薯出来。
  高明程就问细奶奶,今年家里种了多少红薯。
  高壮抢答了:“种了两亩山地!”
  高壮是最不爱吃红薯了,因为小时候红薯下来时,那是天天吃,顿顿吃,都把他吃伤了!
  但细奶奶很坚持,她的理由是要多种一些红薯,这样才好做红薯粉,秀曼爱吃!
  一句秀曼爱吃,高壮就认了,捏着鼻子管理着那两亩红薯地。
  红薯虽然好种,不怎么需要施肥。
  但是红薯需要翻藤,蔓延出去的红薯藤,如果时间久了,就会长出根须扎进土里,然后就会长出小红薯来。
  只是这样一来,主根就长不出大红薯了,总的来说就是亏了。
  因此每隔一阵子,就要给红薯翻藤,以防止红薯藤生出根须来。
  在翻藤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藤扯断,那些扯断的藤,就会成为猪的口粮。
  高明程也有些咂舌,两亩地的红薯也有不少了,想要全部做成红薯粉,那可是一件大工程。
  不过提起了地,高明程还得提醒一句:“细奶奶,明年你们都去县里住了,这村里的地就不能种了,是准备荒着,还是借给别人种?”
  提起这个,细奶奶满脸的心疼和纠结。
  她是真舍不得村里的这些地啊!
  要不是为了孙子和重孙女的未来,细奶奶是打死都不肯离开高家村的。
  在村里住了一辈子,她深知人心,不管是借,还是租给别人种,久而久之,那就是别人的了!
  即使是荒在那里,也会被别人今天占一点,明天占一点,久而久之,那也还是别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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