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外祖父,我娘是不是回来了?”这一个月来,夜叉从来没有闹过。
  他越是这样懂事,李璟的心里就越难受,现在突然见外孙来问自己,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外祖父,娘还要多久还回来?”夜叉红了眼睛,“他们都说娘再也不会回来了,是不是真的?”
  李璟瞪大了眼睛,“谁说的?”
  “他说他是我舅舅。”
  “那个畜生。”李璟暗骂,一边安慰外孙,“夜叉不要听他的话,他都是逗你呢。”
  “可他还叫我野种,说我没有爹,外祖父,我爹是谁?”夜叉毕竟还只是个孩子。
  “你爹很好,只是后来生病了,所以就去了,你不是野种,外祖父现在就去收拾说你坏话的人好不好?”要不是怕吓了外孙,李璟早就一掌拍到桌子上了。
  夜叉仰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外祖父何时骗过你,好了,外祖父送你回去,好不好?”李璟抱起外孙出了屋。
  等将夜叉交到陶妈妈手里,李璟才怒气冲冲的寻了儿子去,李时清正在小兵当中大吹大擂,跟本没有看到父亲来了。
  “都不站岗了吗?每个人杖罚五十。”将士不敢多说,忙令了命下去,李时清见父亲来也老实了。
  他低头叫了声父亲便不在说话了。
  “刚刚你跟夜叉说了什么?”李璟一脸的阴冷。
  “我、、、我什么也没有说啊,在说我说的又不是假话,他娘本来就回不来了。”李时清总觉得父亲偏心。
  “好啊,看看我有一个什么样的儿子,真是个好儿子啊,要不是你姐姐,我早就死在外面了,你还和谁要钱花去?还有谁养你?你不知好歹,还在外面说那些风凉话,真我不打死你这个悄孽子。”李璟说话时巴掌就扬了上去。
  李时清慌乱的躲着,“爹,人太偏心了,凭什么我做什么都是错?我是你儿子,和你要钱花也是应该的,老子养儿子天生地义的。”
  “滚,以后不要再来找我要钱,就是给要饭的,我也不会给你,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儿子。”李璟气的身子真颤抖。
  李时清灰溜溜的跑开了,他虽然蠢,却也不是个傻的,知道在留下要不来钱也只能挨打,到不如等父亲消了气再过来。
  看着儿子跑开了,李璟气的直摇头,家门不幸啊,竟然养了这么个东西。
  另一边,有突厥人找到了李府上,李子夫看到了来人,听说是来接自己回去的,良久才点点头。
  这一个月来,父母才慢慢接受丫丫,虽然跟她这个女儿不怎么说话,可是她也知道,只要时间久了,一定会改变的。
  可现在突然就要接她回去了,晚上,她在饭桌上把事情说了,李家夫妇一直冷着脸。
  “娘,你放心,听来人说这次是大王派使臣来通商的,若是可以了,以后两国再也不会打战了。”
  李夫人抹了抹眼角,“好啊,不打战好。”
  李老爷到是没有说话,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女儿嫁给了谁,一国之君,心里总算是舒服多了。
  而且只要两国通商不在打战,那么就会越来越好。
  “子夫啊,以后有功夫了就常回家来看看。”
  李子夫也红了眼睛,“娘放心吧,大王对我很好,定不会委屈了我。”
  纵然现在嫁的男人成了大王,李子夫却仍旧没有一点高兴的感觉,甚至不要这样的身份,而永远留在家里,那样放眼望去满是沙漠的地方,她真的再也不想回去了。
  “好好好,这样娘就放心了。”
  隔日,李夫人让人将准备好的东西都搬到马车上,才目送着女儿出了郡府,这一别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再见面。
  而在突厥的伍元跟本不知道李子夫正在回来的路上,而是每日里与无可辩辩经,要么出汗庭出感受一下大沙风情,这近两个月里,伍元过的如鱼得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去汉朝的商队,所以想给家里捎信也做不到。
  更没有注意到,她每每与无可外出展开笑颜时,角落里有一抹身影浑身总是散发着寒意,正是旭日干。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竟然做出这种诡异的举动,整日里跟踪一个女人,他真是疯了。
  第二十一章:心动(中)
  大汉距突厥有一个月的路,李子夫这回来路上就比上次好多了,李夫人准备的东西很多,一路上也没有受多少的罪。
  而且这一次也不急着赶路,所以马车走的也很稳。
  看着那土坏城墙时,李子夫微微皱起眉头,可有一处更吸引她的目光,消失了两个月的伍元竟然出现在眼里。
  她紧紧的握住马车门,这怎么可能,直慢慢慢近了,她喊住,“住下。”
  马车一停下,李子夫就下了马车,眼前的人竟然真的是伍元,而伍元这时也发现了她。
  欢喜的跑过去,“李姐姐,你回来了?”
  李子夫这一刻被紧紧的拉住了手,才相信是真的,“妹妹消失尽两个月,原来是在这里,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其实说来话长,我这不是被坏人掠来了吗?后来也没有去汉朝的商队,所以就耽搁在这里了,如今姐姐回来了,可要帮帮我。”
  李子夫听了松了口气,“妹妹放心,你我姐妹二人,如何又说得这样客气的话。”
  不过李子夫心里却又很奇怪,说起来班姬与大王也是认识的,为何没有去求了他?或是她多想了,如今是一国之君,大王又岂是随便见到的。
  “班姬。”无可走了过来。
  李子夫听到这如泉水的声音,心一动,待看过去,整个人傻了,竟然是他,想到下面人传的话,是了,他这样的俊美容貌,除了他又怎么会是旁人呢,她早该想到这人是他。
  “好久不见了。”李子夫心微微有些苦。
  当年她倾心于他,可他却不为所动,最后便失去了消息,原本他是出家了,可纵然如此,她如今这副样子,也让他看不起吧。
  “李姑娘。”无可客套的见了礼。
  “你们认得?”伍元目光在两个人之间打量。
  最重要的是李子夫的反应,不会她以前喜欢的人是无可吧?伍元收了收心神,“我现在住在寺庙里,姐姐有事派人到那里找我就行,你刚回来,也不能耽搁久了,还是先回府吧。”
  李子夫也觉得这样的见面有些尴尬,点点头,“住在庙里也不方便,不如妹妹随我回府吧。”
  “不用了,我觉得庙里挺好的,又有肉吃。”
  看伍元跟无可亲近的样子,李子夫的神情也有些不自然了,“好,那我到时让人去寺庙里找你。”
  李子夫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马车上的,等人到了将军府回到屋里了,都还呆呆的,旭日干早在外面就将一切看到了,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一路受苦了。”旭日干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苦了,从今以后,你就是这突厥的女主人。”
  “阿、、、大王。”李子夫这才惊觉。
  旭日干的心又是一痛,“我让人备了晚饭,你先洗洗,一会儿出来用饭吧。”
  “不过咱们两个人,还弄的那么客气做什么。”
  “还有些将士。”旭日干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只是这次我想让你见见众将士,你毕竟是突厥的女主人。”
  李子夫皱着眉头,“你知道我不喜欢那样的宴会,我还是不要去了。”
  “也罢,你走了一个月的路,也累了,我一会儿让人把饭菜送进来,你吃过就好好歇着吧,晚上我就在书房睡了。”
  李子夫这才露出一抹笑来,“也好,那你去忙吧。”
  看着旭日干走了,李子夫才叫人打水来洗澡,无可,原来他改了名子叫无可,难怪她一直打听也没有他的下落。
  只是两个人现在这样见面,是不是太晚了些?她已嫁为他人妇,甚至还有了孩子,可是这平淡让她厌倦的生活,在看到他那一刻,一颗死了的心又活了起来。
  难得洗过之后,李子夫对着镜子照了良久,甚至还画了淡淡的妆,在这里生活四年,她极少出屋,所以肌肤仍旧和当年没有什么区别。
  “娘,你真美。”丫丫从外面跑了进来。
  李子夫的脸一沉,“谁让你进来的?”
  随后看到进来的女婢,“小姐这么晚了还没有睡,你们干什么了?”
  女婢吓的忙低头认错,“小姐说要见夫人,所以奴婢就带她过来了。”
  “快带她下去。”李子夫一脸的不耐烦。
  丫丫眼里含着泪,“娘。”
  “这么晚了还不快回去睡觉。”李子夫难得喊出声来。
  吓得丫丫仆到女婢怀里嘤嘤的哭了,女婢忙带着人下去了,李子夫沉着脸将梳妆台上的东西都扫落到地上。
  为什么当初她要选择这样的生活?这一切都不是她想要的。
  外面,旭日干站在窗下,听着屋里嘤嘤的哭声,转身大步离开,只见他之前立足的地方,有一束鲜花被仍在地上。
  在突厥这种地方,是极难寻得花草的,何况这种寒冷的天气,今日这束花还是从汗庭里暖房里拿来的,只有这一束,却不想竟看到这样一幕。
  那是她的孩子啊,她竟如此冷淡,凉的了不止是孩子的心,更是他的心。
  夜色下,将军府前院一片欢歌笑语,到处是女人的娇笑声和男子的朗笑声,后院里,李子夫哭累了,才躺回到炕上。
  寺庙里,伍元打回来之后,就一直缠着无可,“你们之前一定认识,是不是还彼此喜欢过对方啊?”
  “阿弥陀佛,天色不早了,班姬快回去休息吧。”
  见他不爱说,伍元撇撇嘴,“你总是这样,不爱说了就把阿弥陀佛拿出来挡人,出家人可没有你这样的。”
  伍元见他念经不理自己,一笑,“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一看你们两的样子就是以前有事,你后来出家也不会是因为子夫姐姐吧?难不成以前你家穷,李府不同意你们两个人的事,所以你就出家了?”
  伍元自顾的摇摇头,“也不太像。”
  无可叹了口气,从经书里抬起头来,“你不要乱猜了,我与李姑娘也不过是有过几面之缘。”
  对于伍元的猜测,无可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装着什么,竟然能想出这些乱七八糟来,以前家中姐妹也没有人像她这样,也难怪自己总觉得她如此特别,竟然总会被她惹的忘记了出家人的本份。
  “可我看子夫姐姐很喜欢你。”伍元半头探过去,紧紧的盯着她,“你没看出来?”
  了解她的性子,无可知道要是不说清楚了,以后就不用念经了,“当年她与母亲到我家里坐过客,见过几面,以也没有接触过,我一心向佛,并无旁的杂念。”
  “原来是这样。”看来两家还有些亲戚。
  听到这样的回答,伍元觉得无趣,按理来说,总该有些更吸引人的什么爱情故事才是,却只是这样。
  “好了,如今李姑娘回来了,你们相好,她定能帮到你,你只管等消息就是了。”无可这回却不肯在多说一句,闭眼念起经来。
  伍元打了个哈欠,回了自己的房间,却越发的精神,一点睡意也没有,只希望自己呆在将军府的事李姐姐不知道才好,不然到时两个人岂不是尴尬。
  揉了揉头,伍元扯过被捂到头上,随后又将被子扔到一旁,她从小到大有个习惯,就是洁癖。
  可真说起来也不是真正的洁癖,就是挨身的东西旁人碰过,她是决对不会粘身子的,被子就是其中一个。
  所以说最让她不习惯的不是在哪里生活,而是不能好好的盖被子,到了寺庙之后,实在忍不住,她求了无可让买来新布做的棉被。
  突厥这里布是金贵的,伍元知道也可舍了脸,好在无可并没有说什么,真拿来了布和棉花,伍元自己动手做了被子,这才能睡了安稳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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