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
“绑好你们的安全带,一起来体验飞一样的感觉吧!”略显慵懒的话音刚落地,方向盘就已经被玉白的手指轻轻带过。“呼”的一声,“保时捷”腾空而起,它擦着刚驶进车库大门的两辆小车的头顶飞了过去。几个目瞪口呆的少男少女从车里出来,半天没回过神。
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李云湄率先反应过来。一甩披肩秀发,李云湄扭头瞪着已经窜上公路的“保时捷”咒骂了一句:“哪个不长眼睛的,有这么开车的吗?以为这是在赛场做表演吗?如果刮伤了本小姐的座驾,我让你好看!哼!”
坐在“保时捷”里的几个年轻人哪有谁来得及绑安全带?突然的惯性带动着大家的身体向前倾去,“呼”,屁股都离开了座椅,“砰”,当屁股重新落座的时候,大家都感觉到了一阵头晕目眩。最惨的要数冥王了,他本来就没坐过几次车,此刻就像坐在摩天轮和过山车里一样。当然了,冥王并没有真正坐过摩天轮或者是过山车,但是,他在玩3d游戏的时候却感受过。
此时的冥王,不仅眼前金星乱冒,就连五脏六腑都跟着翻腾起来。冥王差一点儿呕吐。他用双手捂着嘴巴,伏下身子,趴倒在洛克的腿上。冥王在心里直抱怨:叫气车的东东远不如叫飞鸡的东东,甚至都不如本王的马车好坐。
费尔.楠柯看着脸色一片惨白的几个年轻人,嘴角显露出一丝促狭的笑容。
帮主可真擅长搞突然袭击,呆在他身边,还真得时时提高“警惕”才行。沈昊辰在心里嘀咕着。
当费尔.楠柯一行人到达“蓝威卡幻世纪酒楼”的时候,刚迈近酒楼大厅,一个人影飞扑过来。
“头儿,你怎么样?听说你屡次遇险,属下担心死了!”
“蝎子!”费尔.楠柯激动不已,双手用力按向蝎子的肩头,“我没事儿,一切都好。倒是你,怎么样?伤这么快就好了?”
蝎子用拳头把胸口敲击得嘭嘭直响:“属下皮糙肉厚,这点儿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费尔.楠柯扫视了一眼大厅,今天酒楼里的人比昨天还要多。一些不同肤色的异国美女停下脚步,把直放电光的眸子投在了几个人的身上。好在大家都戴着墨镜,否则,美女们可能会跟不粘胶一样粘上身来。
“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埃迪普斯呢?”费尔.楠柯压低了嗓音。
“哦,四堂主在楼上。我们已经办理好了住宿手续。”
“走吧,上去!”
大家跟着蝎子搭上电梯,直奔36楼。这一层的房间都是总统套房,是方正太特意为他们留出来的,因为昨晚费尔.楠柯已经同他打过招呼了。
埃迪普斯正坐在沙发上擦拭他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这种冲锋枪原本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的专用冲锋枪,它的弹匣容弹量是30发。而埃迪普斯手中的这把是费尔.楠柯为四大天王定做的,它已经被身为“幽灵”的米勒改造过了。它的枪托虽然厚了一点儿,但是,弹匣容弹量却增加到了50发。只不过,四大天王中只有埃迪普斯随身携带着hkmp59mm口径冲锋枪,因为他是军人,而且又在一个局势动荡的国家身居要职,他随时会遭到恐怖分子的袭击。
埃迪普斯一见到费尔.楠柯,遂起身敬了个军礼,说道:“属下见过帮主!”
费尔.楠柯把埃迪普斯打量了一遍,摆摆手说道:“老四,你穿着西装呢,军礼就免了吧!”
埃迪普斯鞠了一躬,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属下从军已经七载有余,这都习惯了。这身西装穿在身上,就跟绑了副枷锁一样,浑身都不自在。”
“试着多穿穿,穿多了你自然会习惯的。”
大家见过礼后,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蝎子跑前跑后地为大家倒咖啡。由于冥王晕车,他感觉很不舒服,只是摆摆手,就歪倒在沙发上。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已经见过蝎子了,但是,并没有见过埃迪普斯,他们只是听刑伟说过,埃迪普斯在军方任职,负责“飞鲸帮”在欧洲方面的业务。
帮主可真有本事,他把三堂主挂职在海事厅,把四堂主藏进军方,不知道二堂主在什么部门任职,他会不会在警方做高官?沈昊辰一边在心里思忖,一边打量着埃迪普斯:黑色略卷的头发,咖啡色的眼睛,高耸的鼻梁,白色的皮肤。他应该是个希腊人。虽然从外表上看,四堂主容貌不算出众,但是,他相当有气质。特别是坚毅的眼神,挺拔的身躯,严整的着装,还有那手标准的军礼,那是军旅生涯的磨砺锻炼出来的一种气质,铁血军人的气质。唉,我曾经那么向往当一名特种兵,或者是武装警察,想不到,现如今竟然混迹在黑社会,真是天大的讽刺。如果爸爸妈妈知道了,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孩子,我们沈家到了你这一代,就你这么一根独苗。我们苦点儿累点儿不要紧,就盼望着你能有出息,长大了好光宗耀祖。可你……非要报考什么警察学校,那可太危险了!万一将来你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们怎么办哪!呜呜呜……”
“孩子他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哪个当警察的没有父母?哪个当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好男儿志在四方,昊辰他有这个志向,是好事儿,我们应该支持他。”
“沈昊辰,你可想好了!一旦你加入‘飞鲸帮’,终生都是‘飞鲸帮’的人,如果你反悔,或者叛出组织,即便我不杀你,任何一名组织成员都有权处死你。”
母亲的反对,父亲的支持,还有刑伟的劝诫,三种声音在耳边持续地响了起来。
沈昊辰看着左手食指上的“钻戒”,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最初的时候,他以为“飞鲸帮”也像黑社会组织一样,每个人的肩膀或者手臂上都会被刺上刺青,此后,便是永远也抹不掉的烙印,这虽然说不上耻辱,但也绝不能算作光荣。他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无颜回乡,面见父母乡亲。想不到的是,当自己下定决心点头之后,三堂主竟然送给自己一枚戒指,并且说:“戴上它,永远不许摘下来,它是你作为组织一名成员的身份象征。”
原来,加入“飞鲸帮”竟然这么简单!那一刻,沈昊辰感动得差一点儿落泪,他甚至想: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考大学,即便戴着戒指读大学又能怎么样?这也不算背叛组织吧?虽然想是这样想,但是,跟在刑伟的身边久了,被刑伟的人格魅力感染着,最终他不想离开了,也打消了继续读大学的想法。其实,读不读大学也无所谓了,小伙子天赋异禀,生来就精通多国语言,再加上近几年来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他也参加过不少相关培训,现在无论干什么工作他都得心应手。
如今的沈昊辰已经是“半月堂”领导阶层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是刑伟身边的红人,还身兼多职。他的手下有几百号人,进进出出不但驾驶豪华轿车,而且时常被人前呼后拥着,但是,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好像少了点儿什么。当今天,那个标准的军礼,那条手臂划过的优美弧线落进眼帘的时候,沈昊辰忽然惊觉,原来,自己失落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个梦,一个年少时就做过的军旅之梦。
“昊辰,发什么呆?陪陪大家,你们都是年轻人,应该有共同语言的。”费尔.楠柯发现沈昊辰怔怔地盯着埃迪普斯看,他也不知道小伙子在想什么。
“呃,我……”沈昊辰一瞧,见大家都坐在沙发上了,就自己一个人站在客厅中央。沈昊辰万分尴尬,他急忙走过去,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命由我不由天
蝎子把一杯咖啡递到沈昊辰的手上,用美语说道:“喜欢咖啡吗?听说你们中国人喜欢饮茶,如果不喜欢,我就换茶给你。不知道你喜欢饮哪一种茶?是龙井、碧螺春,还是铁观音?”
沈昊辰惊讶地望向蝎子,上一次去港口接费尔.楠柯的时候,他是见过蝎子和蜈蚣,但是,当时他只注意观察冥王和洛克了,并没有在意蝎子和蜈蚣,那时,他隐约记得帮主身边有两个印第安人,留给他印象再深一点儿的就是那满头的小辫子,和绑在辫子上的彩色羽毛,除此之外便没有其它印象了。再后来,帮主遇刺,突然发生变故,他和南宫映雪去追杀手了。等他们返回来后,人去楼空,蜈蚣也已经被送上了飞机。
沈昊辰惊讶于印第安人的“知书达礼”,因为据外界传闻,帮主的保镖一向牛b哄哄,根本不把各个堂口的兄弟放在眼里,尤其歧视“半月堂”的弟兄。真想不到,帮主的魅力都感染到了他身边的人。沈昊辰越发钦慕费尔.楠柯。
沈昊辰接过咖啡,用美语说道:“谢谢!我也喜欢饮咖啡。”
沈昊辰仔细地打量起蝎子来,他发现蝎子有一张稍显尖窄的脸,左边脸颊上有一道疤痕,想必是受过伤。(其实,传闻并没有错,印第安两兄弟原本十分嚣张,只因在美洲的时候,他们出言不逊伤害洛克,为了维护洛克,费尔.楠柯才用金刀划伤两兄弟的脸。也正是因为受此教训,印第安两兄弟才变得彬彬有礼起来。)他的眉骨比颧骨更突出,大眼睛是黑色的,并且是双眼皮。他的皮肤是黄色的,头发是黑色的,没有绑辫子,只是随意的披散在肩膀上。他看起来有些像蒙古人。
蝎子被沈昊辰盯得不好意思了,遂红着脸坐到沙发上,垂下头饮咖啡。费尔.楠柯和埃迪普斯在低声交谈。几个年轻人一边饮咖啡,一边聊天。
沈昊辰和南宫映雪饮完咖啡之后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两个人悄悄地走到走廊,他们要巡视一下楼层。蝎子见两个年轻人离开了,他也跟着出去了。
洛克瞥了一眼冥王。冥王背靠沙发,睡得正香。自从回到21世纪,洛克几乎没有正眼看过冥王。鬼使神差的,洛克伸出手,除去冥王脸上的墨镜。
长而浓密的睫毛轻微地颤动着,一呼一吸之间“吐气如兰”,虽然他不是女子,却生就了一副妖孽一样的容貌。这张足以颠倒众生的面孔,即使历经千载万世也不会改变,因为他的主人是神,主宰幽冥鬼域的王者——我的上司。可是,这三千多年来,我似乎从来没有当他是上司,我究竟把他当成了谁?那个曾经以性命相托的“女王”,还是那个中了血毒的驭龙少年?
洛克苦涩地笑了笑,他拿起墨镜,正打算为冥王戴上,忽然感觉颈窝一阵发凉。扭转头,“啊!”洛克惊叫一声,红色瞳孔对上了琥珀色的眸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费尔.楠柯走了过来。
眉睫颤动了一下,眼帘并没有张开,冥王依然睡着,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孩子——一个睡在母亲臂弯里的孩子。
唇角上扬,扯起一个弧度,那是一个戏谑的笑。费尔.楠柯两手撑着沙发将洛克困在中间,揶揄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如果小哈是个女人,你一定会娶了她,是不是?”
“你……在胡说什么?”洛克瞪视着费尔.楠柯,又迅速地瞟了一眼埃迪普斯。埃迪普斯正悠闲地吹着口哨,那副表情,就跟看街霸调戏小媳妇一样。
“走开啦!”洛克尴尬不已。他挥起右拳砸向那张可恶的脸。
头轻轻一偏,费尔.楠柯躲过袭来的拳头,左手一探,迅疾似电,一下子握住了洛克的手腕。腕骨一阵刺痛,那种力道好像要把自己攥碎了一样。洛克痛得眼睛里泛起了泪花。
琥珀色的眸子含怒,费尔.楠柯浑身爆发出可怕的戾气,那种冷厉从内向外透出。
“如果现在给你两种选择:跟着我一起拼命,或陪着他去送死,你会选择哪一个?”
犹如平地响起的一声惊雷,洛克不由地打了一个寒战,他实在想不通,眼前的这个家伙又哪根神经不对劲儿,突然发起疯来。进而一想,洛克明白了,一定是自己方才盯着冥王脸庞看时的“花痴”状惹起了这家伙的嫉妒。
“放手!你弄疼我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难道你不记得了?大家已经是最后的缘分了,我们迟早都是要离开的!”洛克觉得万分委屈,他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
下巴上扬,俊美的脸庞就像覆盖着一层寒冰。“哼!”费尔.楠柯冷哼一声,一字一顿地说道,“什么最后的缘分?我命由我,不由天!”
放开洛克的手,直起身,费尔.楠柯向门外走去,在迈出门口之前,脚步顿了顿,他又冷冷地丢出一句:“你们留在这儿等杜洛.佩雷斯,我要去见汤姆.比尔查。”
“喀喀喀”,清脆的足音远去了,那一袭白色的风衣也消失在了门外。狠狠地瞪视着肇事者离去的方向,洛克揉捏着酸痛的腕骨,呆怔了半晌,愣是没回过神儿来。
“人呢?刚才本人好像听见你和楠哥在吵架。”冥王揉揉惺松的睡眼说道。
“他……唉,谁知道呢,我是越来越不明白他了。”洛克回过神来,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对于费尔.楠柯态度的突然变化,洛克觉得无所适从,甚至难以琢磨。
瞟了一眼两个年轻人,埃迪普斯一边擦拭他的hkmp59mm口径冲锋枪,一边轻笑道:“这才是真正的‘飞鲸帮’帮主,从前他一直都是这样。自从你们出现之后,帮主就像变了个人儿似的,好在他又恢复了先前的本色。感谢你们咯,小兄弟,你们最好多刺激刺激他,让他始终记得自己的身份,毕竟,他是雄踞海上的霸主,而不只是一个商人。”
刺激他?我哪儿敢呢,看他刚才的那副德性,好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一样。脊柱莫名的一阵发凉,洛克看了一眼冥王,冥王一脸的迷惑不解。唉,也不知道冥王什么时候才能恢复神力。洛克的心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怕冥王无聊,也是为了排解苦闷,洛克开启变形手机,调出一款3d版东方仙侠游戏《轩辕剑》。洛克教冥王打游戏。两个人把头挤在一处,劈哩啪啦地大战起来。很快,冥王上瘾了,他被游戏里“真实”的画面,精彩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
客厅里不时传出两个人的争吵声和欢笑声。
唉,还是俩孩子!也不知道帮主把他们带在身边做什么,难道也在效仿汤姆.比尔查?这些年轻人!埃迪普斯苦笑着摇摇头。
﹀﹀﹀﹀﹀﹀﹀﹀﹀﹀﹀﹀﹀﹀﹀﹀﹀﹀﹀﹀﹀﹀﹀﹀﹀﹀﹀﹀﹀﹀﹀﹀﹀﹀﹀﹀﹀﹀﹀﹀应酬了一个上午,再加上中午饮了不少红酒,威廉.詹姆斯睡过了头。他起身后,踱到阳台,伸伸手臂、扭扭腰肢,活动一下手脚,一低头,他看到了腕上的手表。
“糟糕,要迟到了!”詹姆斯大叫一声。
下午要参加一个重要的洽谈会。此次的“新时代时装艺术节”上,“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因其款式各异,再加上全新的裁剪、独特的搭配,以及前卫的设计而吸引了无数的眼球。一些时装界的大亨甚至打赌说:“我敢说,这种款式时装很快就会风靡东南亚,进驻欧美市场,进而引领全球时装潮流。遗憾的是,现如今还没有缔造品牌……”
詹姆斯要参加的这个会议,就是为自己设计的时装注册品牌。
急急忙忙地洗漱完毕,詹姆斯来到衣柜前,翻箱倒柜了一会儿,他扯出一条领带,一边系领带,一边走到办公桌前,他打算取公文包。
詹姆斯扫视一眼电脑。电脑屏幕上“刷刷刷”地闪烁跳跃着几行英文字符。他也没来得及看下去,因为已经没有时间了,午后的这个洽谈会事关重大,一旦“威廉.詹姆斯”品牌注册成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新诞生了一个时装品牌。只要这个品牌获得与会时装界泰斗们的认可,“威廉.詹姆斯”品牌系列时装就有希望冲出东南亚,进而走向全世界。
打完领带,套上西装,詹姆斯拎起公文包,他把公文包夹在腋窝下,一边系西装扣子,一边急冲冲地奔下楼梯。在走廊里,他差点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威廉表哥,你这么急匆匆地出去,是在忙什么呀?”
一股玫瑰花一样的香气迎面扑来,吸入肺腑就连周身都舒畅起来,不用看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詹姆斯吸了吸鼻子,说道:“哦,是rose呀,表哥没有时间陪你了,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要参加。你去找安琦吧,如果见到叶枫就说,哥们儿对不住了,明天的婚礼一定准时赶到。”
经过美女表妹身边时,詹姆斯也没有停下来,在即将拐过楼梯的时候,他才将脚步顿了顿,扭头喊了一句:“今天早晨我截获了一封绝密邮函,我已经把它破译出来了,你帮我看一下电脑,到底是什么内容。”
“这人,总是这么忙,知道自己的哥们儿即将大婚也不去看一下,还整天设计时装呀,破译密码的!”望着那个已经钻进“宝马”中的身影,rose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第二百五十三章 被截获的密函
当rose走进威廉.詹姆斯卧室的时候,忍不住皱了皱眉。美女警官看见了掉在地板上的书刊、报纸和杂志,以及两双脏袜子和几条新领带,堆在沙发上的一堆脏衣服,还有床上被揉得跟麻花似的被子。
“唉,单身汉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乱糟糟的。”rose叹了一口气,遂弯下腰拾起地板上的杂物,然后又走到床边,帮表哥叠被子。
rose一边收拾床铺,一边发着牢骚:“难道男人都是这样吗?把自己的家搞得跟个猪窝似的。”
他应该不会这样吧?他总是穿着洁白胜雪的风衣,也一定很爱整洁。可是……目光渐渐呆滞,手里的动作也迟缓下来,不知不觉间,一抹嫣红在女孩的脸庞上晕开。
唉,老天爷为什么让你我处于敌对的立场呢?如果知道今天会遇见你,当初我就不加入fbi了。一阵失神之后,美女警官在心里叹息一声。收拾完床铺,rose又抱起沙发上那堆脏衣服,她是想帮表哥洗衣服。
“真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等你长大了给我娶个表嫂,我就不用捱累了……”rose絮絮叨叨着。她知道,威廉.詹姆斯刚17岁,他实际上是自己的表弟,可就因为个头比自己高,偏偏让已经20岁的自己称他为表哥。
rose走进书房,打算穿过书房去卫生间洗衣服。rose看到了同样杂乱不堪的书房。
“唉,还是先帮表哥收拾一下书房吧!”rose叹了口气。她把一堆脏衣服放在椅子上,开始整理书房。捡起跌落在地板上的书刊、报纸和杂志,又开始整理堆满设计图纸,以及书籍和文件的办公桌。一抬头,rose看到了笔记本电脑,电脑屏幕上“刷刷刷”地跳跃着几行英文字符:美国联邦调查局总署第三号密令……
看着看着,“嗡”的一声,脑袋里一阵轰鸣,头一下子胀大起来。rose的脸色一片惨白。她呆立在办公桌前。“哗啦”,已经整理好的一堆图纸、文件……从女孩手里纷纷跌落下来。下一秒钟,玉手探出,十根葱白一样的纤指扑上键盘,噼哩叭啦地操作起来。她是想删除文件,但是,没有执行密码她操作不了。正当rose手足无措的时候,“嗡嗡嗡”,腰里的手机响起震动。rose急忙打开手机,是一条短信:紧急命令,十分钟,老地方,迅速集合!
女孩扭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那几行字符还在闪烁跳跃着。唉,算了,不理它了,等表哥回来时,一切应该已经结束了。
“嗖”,足尖点地,衣袂翩飞,rose纵身起来扑向门口。“唏哩哗啦”“呯嘭”,一阵响声,美女的胳膊肘扫中了书架。刚刚收拾起来的书刊、报纸和杂志又躺满了地板。
唉,明明赚了很多钱吧,偏住这么狭窄的小屋,表哥可真是够怪僻的!rose在心里叹着气。时间紧迫,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冲向阳台后,一撩修长美腿,女孩直接从五楼跃了出去。
“菲亚特500”卷起一阵旋风,绝尘远去。rose驾着自己的爱车离开了威廉.詹姆斯的寓所。
詹姆斯看着眼前闪烁的红灯焦虑不已,他的视野所触及的范围内都是密密麻麻的小车。他一边注视着塞成一堆的小车,一边给女助理打电话:“miss李,我可能会迟到,你马上赶到会场,想方设法帮我拖延一下时间!”
这个国家,发展得也太迅速了,小车多得简直就像蚂蚁!詹姆斯在心里抱怨着。
终于,前方的红灯闪烁了一下,还没等它变绿,“宝马”就已经撒开四“蹄”窜了出去。詹姆斯频频按响鸣笛,他只恨自己驾驶的不是警车,或者红十字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