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田金松瘪嘴:“都不是好鸟儿!”
莫天涵乐了:“那不就结了,反正他们早晚要毁在配方上,咱们只要准备好银子买下他们的酒楼就成了。”
“配方?会不会连累到你?”田金松也是知道他们家无论是狗肉配方还是那个淮南牛肉汤的配方,都是出自莫天涵这里。
“放心,就是哪天告到公堂上,也不会有我的责任在里面。”
“那就成,走吧,往那边去,就是这里的新鲜尝食肆了,还有一家悦来客栈呢,“都挺热闹的。”
两个人随着人流靠近善水府的新鲜尝食肆所在地,虽然已经不是饭点了,但是新鲜尝食肆里依然不少食客在用餐,半开的食肆大门,由外往里看,里面的小二们依旧忙乎着传菜和吆喝。
“倒是这个时候还能这么多客人,不错嘛!”莫天涵看着选样的场景,不禁感到满意起来。
“那是,这可是我以自己的名义开办的呢。”
两个人隔着挺远的看了看情况,觉得没必要进去了,他们又不是没去过境水县的新鲜尝食肆。
挨着新鲜尝食肆的地方,是个有着恶俗的土豪金颜色的客栈,门前两个大红的灯笼,绣着土黄色的“悦来”和“客栈”四个字,匾额很大,上面是用土豪金的染料,重重的描绘着四个大字“悦来客栈”!
墙皮是土豪金颜色的,柱子是大红朱漆的,就连门口负责招待的店小二,那都是嗓门儿赛叫驴!
“看,那个就是悦来客栈了。”田金松得意详详看着莫天涵,这个客栈别看档次不高,但是每天都没有空房间了。
“好恶俗”莫天涵一脸嫌弃的看着悦来客栈的装修门面,简直就是暴发户到极点了。
“恶什么俗啊!”田金松老高兴的看着悦来客栈的大门口:“你要知道,这里可是没有空房间的,就连大通铺都是满满当当的呢!”
“那也是价格便宜。”
“那倒是,这里住的都是些普通老百姓,又挨着新鲜尝食肆,客栈不供吃喝,他们都是出门去新鲜尝食肆吃饭,回悦来客栈住宿。”
实情也是如田金松所说一般,都是一些平头百姓们,他们进出码头,有的是力工有的是小贩,新鲜尝食肆的饭菜物美价廉,又花样儿繁多,吃的就是个热闹;而悦来客栈与新鲜尝食肆紧挨着,比起那些能供吃食的客栈虽然少了可以供客人用膳的作用,但是有新鲜尝在旁边,这些人更喜欢自己去新鲜尝吃饭,更何况,如果实在有事儿去不了,也可以让小二帮忙买一份饭菜回来吃啊!
因为悦来客栈省了搭建厨房和后灶的地方,改建了很大的通铺和一个公用的浴室,无论什么时候,多少人住,人家就是有地方给你睡,还有热乎乎的洗澡水供应客人们。
二楼虽然隔出了小单间,但是人家当时盖的时候,地方就占的大,单间更是数量多多啊!
三楼则是大一些的房间,是供那些小富人家临时居住的,还可以给免费送开水和洗澡水呢!
又溜达了两圈儿,莫天涵看着这么好的商业环境,回去就决定搬家来这里吧,一个是为了弄粮食方便,另一个也是为了这里的商机,这么有优势的地方如果不利用起来,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啊!
晚上回去之后,莫天涵就跟田金松说了这事儿。
“搬家?”田金松有些担心:“这里倒是可以很快买到房子,但是秋哥子还带着身子呢,能行么?”
“这个应该可以,妍儿已经五个月快六个月了,肚子里的小家伙已经稳定,水路就一天半的时间,走的慢一点儿,可以的,主要是这里的环境很好,咱们需要尽快筹借措到足够的粮食,让盛京那里做好接手户部的准备。”
莫天涵对秋妍不予余力的调养,让秋妍的身子与肚子里的小家伙都很健康,就算是搬家,也累不到秋妍,他们那里的家他不准备搬了,东西什么的,直接在这边办置就是,而且那里还得留人住呢。
最关键的是,杨老县令要来这里任职府尹,他如果把事业的重心弄到善水府,更能借到这个助力。
比起杀鸡用牛刀,总是因为小事儿而麻烦盛京的人脉,他更想靠自己的关系网,来开展他们的计划,即安全又不浪费。
169 买房、回家!
第二天田金松就和莫天涵去府衙的经办书吏那里,开始找房子,经办书史就是负责房屋土地买卖过户的官员。
这位经办书吏跟田金松一个宗族的,叫田胜,比田金松大一辈儿,田金松见了面,叫了一声“胜叔”。
胜叔是个老好人,虽然在族里属于分支,但是因为他有这个九品的官职在身,倒是能在族里说的上话儿,又因为跟田金松的父亲走的近,对田金松自然更亲近些,否则当初也不会帮田金松把那伙人丢进牢房里了。
当然,田金松就是不用他,也能自己把仇人丢进去,不过不能抹杀胜叔的当时的帮助。
胜叔在知道他们的来意后,从身后的木柜里拿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木匣子,又从匣子里取出了一叠纸张递给田金松和莫天涵:“这些是最近一段时间咱们这里要出售房子的一些登记,你看一下有没有让你满意的,看好了告诉胜叔。
莫天涵谢过了胜叔,就拿着这打纸张坐在一边仔细的看着,田金松则是陪着胜叔聊天儿,胜叔和毕管家一样,对田金松没能带回新夫郎很不满意,嚷嚷着要见侄孙子呢。
这些纸张上登记的信息非常的详细,从位置到户型到屋子的建筑时间再到出售的价钱,那上面都有说明,如果有其他的要求也会填写上,例如有一家人出售祖屋,但是要求买家承诺,接手之后不能砍掉院子里的两颗梨树,原因是那两颗梨树每年结的梨子很好吃,砍了有浪费的嫌疑;还有一家售房的人家,要求接手的买家别太吵闹,原因是邻居家有和书生,明年要进京赶考,需要有安静的环境来温书等等……,虽然没有要求的多,可是有要求的也不少,但很有人情味儿。
莫天涵仔细的看了所有的信息,把自己感兴趣的挑出来放到一边,准备一会在仔细的研究,却被一张单独放着的房契吸引了目光。
那个是位于闹市与府衙之间的小型庄园地契,房子虽然大大,位置也不是不好,但是价格却是高的吓人,和他手里的这些相比,没有任何的可购买性。
“胜叔,这个是?”拿着那张房契问胜叔。
“这个呀!”胜叔看了莫天涵拿着的房契:“这是个上一任的守城总兵的别院,总兵大人去年告老还乡了,这里现在是副总兵在主持大局,这个别院是他老人家临走的时候,让府衙代为处理的,里面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当初老总兵可没少花费心思,光是桃树就种了二十几棵,一到春天就开满天了桃花儿呢,里面更是请的有名的建筑大家给设计的,小桥流水花园回廊都是精巧的很,偏偏前院儿还让老总兵弄了个小型的练兵场地,你看这事儿可怎么说呢!所以这个的卖价就高出很多,至今也没人看得上,大户人家嫌弃那里过小,还带着个练武场,格局也不如意;小户人家倒是不计较这些,可是他们也买不起啊,高不成低不就的,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莫天涵在听到胜叔说练兵场的时候,就有些心动了,思讨了一下便问:“我能不能去看看?如果合适的话,小子想买下来。”
胜叔听了不仅提醒莫天涵:“莫小子啊,虽然咱们爷儿俩第一次见面,但是胜叔还是得跟你说实话,那里是以前的总兵住的是没错,那里的地段也很好,但是格局是在是不怎么样儿,前任总兵大人是莽性子,家里前院弄成了练武场,后院弄成了玲珑阁,前后都不搭调啊!而且价格也贵得很,要纹银一万两啊!有这么些银钱,足够买个南城的好房子了。”
“胜叔,小子知道,其实小子是开粮店的,要那个练武场,也是想着要是哂粮场倒不开地方了,可以用那里晒晒粮食,至于平日里,就当家里带了个晒粮场不就行了么?您老说呢?”莫天涵早就在心里找好了借口。
田金松也点头:“对对,胜叔,您还不知道莫大哥是做什么生意的吧?他是开粮店的,正准备变成粮行呢,这地方可得先订好了才是。”
胜叔这才相信莫天涵是真的想买那个别院:“行,那你俩跟我走吧,我带你俩去看看那个院子!”
那间院子因为曾是总兵的别院,在老总兵任职期间,他就住在那里,所以离府衙并不远,他们步行约一刻钟便来到了地方,掏出了钥匙打开了大门,莫天涵抬脚走了进去。
一进院里入目便是整齐的四方形演武场,两侧摆着武器架,上面虽然没了武器,但是如果放上些刀枪剑戟的,还是可以的。
演武场不大,但是莫天涵看着足够自己在这里各种析腾了。
他虽然坚持锻炼,但是还是想把前世的特种技能捡起来,需要的正是这个个地方!又是在自己家,更好,随时都可以锻炼啊!
演斌场的后面又是一个双开的门,门内是一片的青砖瓦房,正面一间大客厅,左右各两个小花厅,花厅的另一边还各有四间偏房。